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号问题为“2023年1-8月, (略) PM2.5平均浓度为37μg/m3,同比浓度上升27.6%,排全省倒数第三,优良天数比例为86.8%,未达到考核目标。 (略) 站点PM2.5浓度同比上升52%,改善排名在全省国控考核点排倒数第三,优良天数比例下降13个百分点,改善排名在全省所有国控考核点排倒数第一。”
二、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党政统筹负总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等原则,认真对照专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不断 (略) 空气环境质量。2024年1-8月, (略) PM2.5平均浓度为31.6μg/m3,同比浓度下降14.6%,排全省第7,优良天数比例为91.8%,达到考核目标。 (略) 站点PM2.5浓度同比下降18.4%,改善排名在全省国控考核点排第18,优良天数比例上升7.6个百分点,改善排名在全省所有国控考核点排第4。
(一)狠抓工业污染管控。全面落实 (略) 格化检查巡查和“四不两直”检查抽查,按照入企检查工作流程严格涉气企业检查,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扬尘污染、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等问题。对照《湖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湘环发〔2019〕21号)相关要求,督促 (略) 按时完成超低排改造。2024年, (略) 已完成4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略) 暂时无燃气条件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柔性”淘汰; (略) 有燃气条件的生物质锅炉进行“硬性”淘汰。截止目前, (略) 41台生物质锅炉均已完成淘汰。
(二)狠抓餐饮油烟污染。制定《全面 (略) 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对国控站点周边餐饮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列出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对重点整治规模以上(灶头数≥4个)的餐饮店进行治理。经初步统计,截止到2024年10月, (略) 安装二级油烟净化装置共计67台。
(三)狠抓机动车排气污染。 (略) 严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 (略) 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规定(暂行)》(2021年)的限行要求开展管控工作。2024年1-9月,共审核在用机动车21.*余辆, (略) 机构48家;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99次,检查机构48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狠抓工地扬尘污染。5月31日, (略) (略) 印发了《关于印发< (略) 建筑施工裸土地块和扬尘防治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衡建发〔2024〕25号)。 (略) 内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道路(市政)施工、园林等项目建设工地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和“三必须”。截止8月底,检查324个工地项目,发现问题118个, (略) 罚3个,罚款金额11.*元。
(五)狠抓烟花爆竹污染。出台了《2024年 (略) 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利用媒体宣传、发动街道(社区)宣传、城(园)区电子屏幕展播和面向学生宣传等多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略) 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略) 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略) 严格按照《关于 (略) 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衡政通〔2019〕1号)要求,禁止 (略) 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略) 组织应急、城管、公安等部门,对湘江两岸、 (略) 场、人流密集场所 (略) 域开展排查,并 (略) 面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 (略) 。2024年春节期间, (略) 烟花爆竹管控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查处违规销售、燃放107起,没收烟花爆竹近2000余箱(封)。
(六) (略) 站点周边空气环境质量。2023年, (略) (略) 共计投资投资140多万元,在30个重点点位安装了喷淋设施,增加了全新的去污降尘方式,有效提升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坚持每日对主次干道洒水不少于5次,尤其是国控站周边安排专门洒水车,雾炮 (略) ,坚持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国控站 (略) 除外)。同时,两区加强对国控站点周边餐饮店和烧烤店的管控,国控站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餐饮店和烧烤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省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履行污染防治统筹协调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向衡阳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进一步加强顶层的统筹协调,充分利用生态环保协调机制, (略) 直相关部门就打好蓝天保卫战常态化开展联动巡查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落实“一站一策”、“一企一册”;充分 (略) (略) 格化监管作用,严格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工作制度,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单位通过周例会等形式进行督办、警示、约谈,督促问题及时整改。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号问题为“2023年1-8月, (略) PM2.5平均浓度为37μg/m3,同比浓度上升27.6%,排全省倒数第三,优良天数比例为86.8%,未达到考核目标。 (略) 站点PM2.5浓度同比上升52%,改善排名在全省国控考核点排倒数第三,优良天数比例下降13个百分点,改善排名在全省所有国控考核点排倒数第一。”
二、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党政统筹负总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等原则,认真对照专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不断 (略) 空气环境质量。2024年1-8月, (略) PM2.5平均浓度为31.6μg/m3,同比浓度下降14.6%,排全省第7,优良天数比例为91.8%,达到考核目标。 (略) 站点PM2.5浓度同比下降18.4%,改善排名在全省国控考核点排第18,优良天数比例上升7.6个百分点,改善排名在全省所有国控考核点排第4。
(一)狠抓工业污染管控。全面落实 (略) 格化检查巡查和“四不两直”检查抽查,按照入企检查工作流程严格涉气企业检查,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扬尘污染、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等问题。对照《湖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湘环发〔2019〕21号)相关要求,督促 (略) 按时完成超低排改造。2024年, (略) 已完成4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略) 暂时无燃气条件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柔性”淘汰; (略) 有燃气条件的生物质锅炉进行“硬性”淘汰。截止目前, (略) 41台生物质锅炉均已完成淘汰。
(二)狠抓餐饮油烟污染。制定《全面 (略) 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对国控站点周边餐饮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列出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对重点整治规模以上(灶头数≥4个)的餐饮店进行治理。经初步统计,截止到2024年10月, (略) 安装二级油烟净化装置共计67台。
(三)狠抓机动车排气污染。 (略) 严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 (略) 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规定(暂行)》(2021年)的限行要求开展管控工作。2024年1-9月,共审核在用机动车21.*余辆, (略) 机构48家;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99次,检查机构48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狠抓工地扬尘污染。5月31日, (略) (略) 印发了《关于印发< (略) 建筑施工裸土地块和扬尘防治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衡建发〔2024〕25号)。 (略) 内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道路(市政)施工、园林等项目建设工地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和“三必须”。截止8月底,检查324个工地项目,发现问题118个, (略) 罚3个,罚款金额11.*元。
(五)狠抓烟花爆竹污染。出台了《2024年 (略) 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利用媒体宣传、发动街道(社区)宣传、城(园)区电子屏幕展播和面向学生宣传等多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略) 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略) 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略) 严格按照《关于 (略) 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衡政通〔2019〕1号)要求,禁止 (略) 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略) 组织应急、城管、公安等部门,对湘江两岸、 (略) 场、人流密集场所 (略) 域开展排查,并 (略) 面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 (略) 。2024年春节期间, (略) 烟花爆竹管控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查处违规销售、燃放107起,没收烟花爆竹近2000余箱(封)。
(六) (略) 站点周边空气环境质量。2023年, (略) (略) 共计投资投资140多万元,在30个重点点位安装了喷淋设施,增加了全新的去污降尘方式,有效提升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坚持每日对主次干道洒水不少于5次,尤其是国控站周边安排专门洒水车,雾炮 (略) ,坚持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国控站 (略) 除外)。同时,两区加强对国控站点周边餐饮店和烧烤店的管控,国控站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餐饮店和烧烤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省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履行污染防治统筹协调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向衡阳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进一步加强顶层的统筹协调,充分利用生态环保协调机制, (略) 直相关部门就打好蓝天保卫战常态化开展联动巡查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落实“一站一策”、“一企一册”;充分 (略) (略) 格化监管作用,严格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工作制度,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单位通过周例会等形式进行督办、警示、约谈,督促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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