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实验室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略) 街 (略) (略) 120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光塔纳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租赁青岛 (略) 华澜·数智港26号楼1层( (略) (略) 568号9号楼)现有实验室进行建设。主要设实验室1间、精密实验室1间、办公室1间、仓库1间以及危废暂存间1间等。租赁场地为已建成的实验室,实验室已配套实验工作台、通风橱、万向吸风罩、柜体等。主要进行量子点的研发实验。无中试和小试,无生产产品,仅保留部分研发成品。科研成果用于发表论文或者专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租赁场地为已建成的实验室,施工期主要为部分设备(如环保设施)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固废等。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试剂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气,包括有机废气(VOCs)、氨、臭气浓度、氯化氢、硫酸雾。 (2)废水:包括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高速冷冻离心机、超声波清洗机、电热鼓风干燥箱、涡旋混匀器、隔膜真空泵、风机等。 (4)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实验废液、清洗废液(仪器和器皿第1、2次清洗废水)、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3、施工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施工周期较短,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运营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实验室设通风橱、实验工作台上方设万向吸风罩,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万向吸风罩收集,送1套活性炭吸 (略) 理。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限值;氯化氢、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附录A表A.1中NMHC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其中实验废水主要为仪器和器皿第3次及以上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废水和生活 (略) (略) 排放至李村 (略) (略) 理。pH、BOD5、COD、S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满足李村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采取设备减振、隔声罩以及实验室建筑隔声等措施。夜间不工作,昼间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 (略) 置;危险废物委托具 (略) 置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0532-(略)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617号行政审批大厅 | |
邮政编码: | (略)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略) 街 (略) (略) 120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光塔纳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租赁青岛 (略) 华澜·数智港26号楼1层( (略) (略) 568号9号楼)现有实验室进行建设。主要设实验室1间、精密实验室1间、办公室1间、仓库1间以及危废暂存间1间等。租赁场地为已建成的实验室,实验室已配套实验工作台、通风橱、万向吸风罩、柜体等。主要进行量子点的研发实验。无中试和小试,无生产产品,仅保留部分研发成品。科研成果用于发表论文或者专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租赁场地为已建成的实验室,施工期主要为部分设备(如环保设施)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固废等。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试剂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气,包括有机废气(VOCs)、氨、臭气浓度、氯化氢、硫酸雾。 (2)废水:包括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高速冷冻离心机、超声波清洗机、电热鼓风干燥箱、涡旋混匀器、隔膜真空泵、风机等。 (4)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实验废液、清洗废液(仪器和器皿第1、2次清洗废水)、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3、施工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施工周期较短,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运营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实验室设通风橱、实验工作台上方设万向吸风罩,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万向吸风罩收集,送1套活性炭吸 (略) 理。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限值;氯化氢、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附录A表A.1中NMHC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其中实验废水主要为仪器和器皿第3次及以上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废水和生活 (略) (略) 排放至李村 (略) (略) 理。pH、BOD5、COD、S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满足李村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采取设备减振、隔声罩以及实验室建筑隔声等措施。夜间不工作,昼间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 (略) 置;危险废物委托具 (略) 置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0532-(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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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617号行政审批大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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