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河津市晟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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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河津市晟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晋水审批决〔2024〕533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河津市晟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略) 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晟天安字〔2024〕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 (略) (略) 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4〕308号)和专家组出具的《 (略) (略) 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河津禹门口 (略) 黄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 (略) 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自来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该项目职工生 (略) 公 (略) 供给,不计入取水许可证水量。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 (略) (略) 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个工作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4 年 12 月 05 日
晋水审批决〔2024〕533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河津市晟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略) 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晟天安字〔2024〕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 (略) (略) 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4〕308号)和专家组出具的《 (略) (略) 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河津禹门口 (略) 黄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 (略) 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自来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该项目职工生 (略) 公 (略) 供给,不计入取水许可证水量。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 (略) (略) 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年加工6000吨粗酚技改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个工作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4 年 12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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