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高要分输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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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高要分输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佛燃能源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高要分输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项目名称

(略) 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高要分输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水南镇大播村

(东经112度23分6.819秒,北纬23度20分30.441秒)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广东智尊 (略)

建设规模(内容)

(略) (略) (略) 水南镇大播村通过扩建西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已建)来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高要分输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接收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来气(天然气), (略) 理后,输送至 (略) 水南接收站,项目占地面积约2881平方米,主要安装过滤、计量、调压、清管通球、工艺管道等设施设备及各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设计流量(略)方/小时,站内建设一座约150平方米的辅助用房。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①非正常工况(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和超压放空)天然气高空放散;②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并引至屋顶排放; (略) 的无组织废气(即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的天然气)呈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时产生废渣与 (略) ,定期收集清运并委托有资 (略) 理,管道排污废水通过排污管道进入排污池收集,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定 (略) 理,排污池按要求采取防泄漏措施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

四、噪音:选择低噪设备,采用减震措施,机械设备定期维护及保养,夜间不进行检修和天然气放散。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按照无人站设置,因此营运期亦无生活污水产生。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营 (略) 产生的废气(即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的天然气)、检修和事故工况下产生放散废气(非(略)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NMHC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有关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8-(略)

传 真:0758-(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肇庆佛燃能源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高要分输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项目名称

(略) 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高要分输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水南镇大播村

(东经112度23分6.819秒,北纬23度20分30.441秒)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广东智尊 (略)

建设规模(内容)

(略) (略) (略) 水南镇大播村通过扩建西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已建)来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高要分输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接收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5#阀室来气(天然气), (略) 理后,输送至 (略) 水南接收站,项目占地面积约2881平方米,主要安装过滤、计量、调压、清管通球、工艺管道等设施设备及各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设计流量(略)方/小时,站内建设一座约150平方米的辅助用房。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①非正常工况(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和超压放空)天然气高空放散;②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并引至屋顶排放; (略) 的无组织废气(即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的天然气)呈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时产生废渣与 (略) ,定期收集清运并委托有资 (略) 理,管道排污废水通过排污管道进入排污池收集,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定 (略) 理,排污池按要求采取防泄漏措施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

四、噪音:选择低噪设备,采用减震措施,机械设备定期维护及保养,夜间不进行检修和天然气放散。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按照无人站设置,因此营运期亦无生活污水产生。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营 (略) 产生的废气(即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的天然气)、检修和事故工况下产生放散废气(非(略)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NMHC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有关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8-(略)

传 真:0758-(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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