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勇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金利镇金源大 (略) 南侧50米(中 (略) 厂房之一)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粤环通(广州)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广东 (略) (略) (略) 金利镇金源大 (略) 南侧50米(中 (略) 厂房之一),本项目租赁1栋1层厂房,总占地面积(略).1平方米,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本项目以氧化镁、氯化镁、玻璃纤维布、水泥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制板生产线、切割机、脱模机、粉碎机、气动输送器等设备进行上料输送、溶解、投料搅拌、模压成型、脱模、养护、切割等生产工艺生产防火板、水泥板产品,年生产(略)平方米氯氧镁防火板、(略)平方米水泥板。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①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能力为2.5t/d)”处理后回用于冲洗,不外排。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 (略) 进入金淘工业 (略) 理 (略) 理。 二、废气:①投料搅拌:投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同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切割、粉碎:切割、粉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同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水泥罐呼吸及放空粉尘通过水泥罐的呼吸口无组织排放;④水泥上料输送扬尘通过密闭输送管道,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除尘布袋收集后, (略)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置。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间、减振等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金淘工业 (略) 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通 (略) 排入金淘工业 (略) 理 (略) 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投料搅拌、切割、粉碎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上料输送、水泥罐呼吸及放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8-(略)
传 真:0758-(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广东勇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金利镇金源大 (略) 南侧50米(中 (略) 厂房之一)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粤环通(广州)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广东 (略) (略) (略) 金利镇金源大 (略) 南侧50米(中 (略) 厂房之一),本项目租赁1栋1层厂房,总占地面积(略).1平方米,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本项目以氧化镁、氯化镁、玻璃纤维布、水泥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制板生产线、切割机、脱模机、粉碎机、气动输送器等设备进行上料输送、溶解、投料搅拌、模压成型、脱模、养护、切割等生产工艺生产防火板、水泥板产品,年生产(略)平方米氯氧镁防火板、(略)平方米水泥板。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①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能力为2.5t/d)”处理后回用于冲洗,不外排。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 (略) 进入金淘工业 (略) 理 (略) 理。 二、废气:①投料搅拌:投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同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切割、粉碎:切割、粉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同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水泥罐呼吸及放空粉尘通过水泥罐的呼吸口无组织排放;④水泥上料输送扬尘通过密闭输送管道,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除尘布袋收集后, (略)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置。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间、减振等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金淘工业 (略) 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通 (略) 排入金淘工业 (略) 理 (略) 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投料搅拌、切割、粉碎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上料输送、水泥罐呼吸及放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8-(略)
传 真:0758-(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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