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第二次公示
耒阳市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第二次公示
(略) (略) (略)
(略) 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湖圩镇金枣坪村8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6%) (略) 东湖圩镇金枣坪村8组空地, (略) 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436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500m2,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原料仓(1200m2)、精煤仓(1000m2)、煤矸石仓(300m2)、煤泥棚(100m2)、烘干煤仓(200m2)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地面全面硬化, (略) 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集水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编号1#,240m3)沉淀后,回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煤泥废水经“浓缩+压滤” (略) 理后,清液进入循环水池(编号2#,m2)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和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编号3#,30m3)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厂区内设置一个清水池(编号4#,110m3),雨天不生产 (略) 内的回用水进行收集暂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作农肥,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物料堆场、装卸、投料、破碎、筛分、皮带转运等均在全密闭车间内进行。运营期原煤上料、破碎、筛分、皮带转运煤沉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热风炉的生物质燃烧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装置”除尘后+15m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车辆运输扬 (略) 地面硬化、车辆限速、出入 (略) 、定时对地面洒水等措施进行抑尘;破碎、筛分、上料、皮带转运等未被集尘罩收集的煤尘通过生产车间内喷雾除尘装置进行抑尘;运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筛分破碎过程有组织排放的煤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生物质热风炉及烘干机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排放浓度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等防治措施,噪声排放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洗选后煤矸石、废絮凝剂包装袋,收集后统 (略) 理;煤泥、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煤尘与精煤混合外售;热风炉灰渣收集后全部用作农肥。一般固废的收集、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润滑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m2),并委托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污染源排污口必须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53t/a、氮氧化物 0.81t/a。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风险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等措施,避免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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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略) 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湖圩镇金枣坪村8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6%) (略) 东湖圩镇金枣坪村8组空地, (略) 东湖衡枣煤炭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436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500m2,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原料仓(1200m2)、精煤仓(1000m2)、煤矸石仓(300m2)、煤泥棚(100m2)、烘干煤仓(200m2)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地面全面硬化, (略) 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集水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编号1#,240m3)沉淀后,回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煤泥废水经“浓缩+压滤” (略) 理后,清液进入循环水池(编号2#,m2)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和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编号3#,30m3)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厂区内设置一个清水池(编号4#,110m3),雨天不生产 (略) 内的回用水进行收集暂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作农肥,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物料堆场、装卸、投料、破碎、筛分、皮带转运等均在全密闭车间内进行。运营期原煤上料、破碎、筛分、皮带转运煤沉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热风炉的生物质燃烧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装置”除尘后+15m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车辆运输扬 (略) 地面硬化、车辆限速、出入 (略) 、定时对地面洒水等措施进行抑尘;破碎、筛分、上料、皮带转运等未被集尘罩收集的煤尘通过生产车间内喷雾除尘装置进行抑尘;运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筛分破碎过程有组织排放的煤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生物质热风炉及烘干机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排放浓度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等防治措施,噪声排放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洗选后煤矸石、废絮凝剂包装袋,收集后统 (略) 理;煤泥、沉淀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煤尘与精煤混合外售;热风炉灰渣收集后全部用作农肥。一般固废的收集、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润滑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m2),并委托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污染源排污口必须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53t/a、氮氧化物 0.81t/a。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风险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等措施,避免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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