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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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彭州市PZ2021-50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信息

(略) *号宗地地块位于 (略) (略) 致和街道 (略) ,占地面积为83.1442亩,地块中心坐标为:103.*,30.*。该地块在2010年前为农用地,地块作为工业用地时期为2010年-2018年,使用者有成都星 (略) 、 (略) (略) ,企业厂房均于2010年建成。成都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家具生产企业,公司于201 (略) 致和镇百祥村建成板式家具生产线、厂房及配套设施等,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套板式家具(床、衣柜)。该企 (略) 位于本地块调查范围内,2018年停产,2022年拆除;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板式家具加工的企业,2013年3 (略) (略) 百祥 (略) 厂房建设三胺板及板式家具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2013年9月建成运营,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套三胺板家具和500套板式家具,该企 (略) 、原料库、 (略) 、 (略) 位于本地块调查范围内,2018年停产,2022年拆除。至今地块为待开发空地。 (略) 土地利用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适用。根据部长信箱中《关于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问题的回复》中关于“非污染和疑似污染的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的,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检测”,环保部明确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为后续地块使用提供依据, (略) 规划和 (略) 委托四川鑫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和快速检测,编制完成了本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

调查地块在2010年前为农用地,地块作为工业用地时期为2010年-2018年,使用者有成都星 (略) 、 (略) (略) ,企业厂房均于2010年建成。成都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家具生产企业,公司于201 (略) 致和镇百祥村建成板式家具生产线、厂房及配套设施等,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套板式家具(床、衣柜)。该企 (略) 位于本地块调查范围内,2018年停产,2022年拆除;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板式家具加工的企业,2013年3 (略) (略) 百祥 (略) 厂房建设三胺板及板式家具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2013年9月建成运营,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套三胺板家具和500套板式家具,该企 (略) 、原料库、 (略) 、 (略) 位于本地块调查范围内,2018年停产,2022年拆除。至今地块为待开发空地。

地块周边涉及的历史使用者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都星 (略) 、 (略) 俊华家具厂、成都 (略) ,属于家具生产企业目前企业均已搬迁,原生产线和设备均已拆除。

成都星 (略) 涉及的原辅料主要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无化学反应,涉及喷漆工序。企业潜在污染物主要为苯、*苯、二*苯,还有设备维护的石油烃。 (略) (略) 涉及的原辅料主要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无化学反应,涉及喷漆工序。企业潜在污染物主要为苯、*苯、二*苯,还有设备维护的石油烃。

调查地块周边家具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底漆、面漆、稀释剂、固化剂、拼板胶、原子灰和封边带,使用工序主要为喷漆工序,封边带使用工序为封边工序,使用过程中基本不会因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副产物。此外生产机械使用润滑油等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家具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及迁移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根据原辅料成分及属性分析,需要关注的污染物有:苯、*苯、二*苯、石油类、氰化物;可能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原建筑物(厂房)拆除后均堆存有残留建筑垃圾,此外还有少量外来建筑生活混合垃圾堆存。垃圾露天堆存在雨淋作用下产生淋滤液,淋滤液通过地面漫流和入渗对调查地块 (略) 域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关注污染物有汞、镉、铬、砷、铅、锰、钴。

根据调查,本地块历史企业主要化工企业、有机肥加工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的暂存、地块内和周边紧邻有生产型企业,具有一定的污染风险,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结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川环办函[2022]443号)规定的情况,本地块仅进行第一阶段调查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

三、调查结论

1、采样方案

本次调查采样布点专业判断布点法为主, (略) 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7 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在地块东侧空地内布设1个土壤表层样采样点。土壤监测指标包括* 表1 土壤45 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pH、总铬、锰、钴,合计50项。

地下水共布设3 个监测井,分别为地块外地下水流向的上游背景点1个、地块内污染监测2个点。地下水监测指标包括(GB/T *-2017)中的常规指标35项指标(不含放射性指标、微生物指标)、镍、石油类、二*苯、*苯,合计39 项。

2、检测结果

土壤: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共检出重金属9 项(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锰、钴)有机物指标5项(石油烃(C10-C40)、二氯*烷、苯并[a]芘、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各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地块内及其上下游地下水监测井水质样品共检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3项(pH 值、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锰、铜、耗氧量、氨氮、钠、铝),毒理学指标6 项(氟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汞、砷、镍)以及石油类。所有检出项目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 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

因此,本次地块调查认为,该调查地块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可以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鑫 (略)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 (略)

彭州市PZ2021-50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信息

(略) *号宗地地块位于 (略) (略) 致和街道 (略) ,占地面积为83.1442亩,地块中心坐标为:103.*,30.*。该地块在2010年前为农用地,地块作为工业用地时期为2010年-2018年,使用者有成都星 (略) 、 (略) (略) ,企业厂房均于2010年建成。成都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家具生产企业,公司于201 (略) 致和镇百祥村建成板式家具生产线、厂房及配套设施等,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套板式家具(床、衣柜)。该企 (略) 位于本地块调查范围内,2018年停产,2022年拆除;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板式家具加工的企业,2013年3 (略) (略) 百祥 (略) 厂房建设三胺板及板式家具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2013年9月建成运营,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套三胺板家具和500套板式家具,该企 (略) 、原料库、 (略) 、 (略) 位于本地块调查范围内,2018年停产,2022年拆除。至今地块为待开发空地。 (略) 土地利用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适用。根据部长信箱中《关于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问题的回复》中关于“非污染和疑似污染的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的,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检测”,环保部明确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为后续地块使用提供依据, (略) 规划和 (略) 委托四川鑫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和快速检测,编制完成了本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

调查地块在2010年前为农用地,地块作为工业用地时期为2010年-2018年,使用者有成都星 (略) 、 (略) (略) ,企业厂房均于2010年建成。成都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家具生产企业,公司于201 (略) 致和镇百祥村建成板式家具生产线、厂房及配套设施等,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套板式家具(床、衣柜)。该企 (略) 位于本地块调查范围内,2018年停产,2022年拆除;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板式家具加工的企业,2013年3 (略) (略) 百祥 (略) 厂房建设三胺板及板式家具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2013年9月建成运营,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套三胺板家具和500套板式家具,该企 (略) 、原料库、 (略) 、 (略) 位于本地块调查范围内,2018年停产,2022年拆除。至今地块为待开发空地。

地块周边涉及的历史使用者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都星 (略) 、 (略) 俊华家具厂、成都 (略) ,属于家具生产企业目前企业均已搬迁,原生产线和设备均已拆除。

成都星 (略) 涉及的原辅料主要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无化学反应,涉及喷漆工序。企业潜在污染物主要为苯、*苯、二*苯,还有设备维护的石油烃。 (略) (略) 涉及的原辅料主要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无化学反应,涉及喷漆工序。企业潜在污染物主要为苯、*苯、二*苯,还有设备维护的石油烃。

调查地块周边家具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底漆、面漆、稀释剂、固化剂、拼板胶、原子灰和封边带,使用工序主要为喷漆工序,封边带使用工序为封边工序,使用过程中基本不会因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副产物。此外生产机械使用润滑油等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家具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及迁移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根据原辅料成分及属性分析,需要关注的污染物有:苯、*苯、二*苯、石油类、氰化物;可能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原建筑物(厂房)拆除后均堆存有残留建筑垃圾,此外还有少量外来建筑生活混合垃圾堆存。垃圾露天堆存在雨淋作用下产生淋滤液,淋滤液通过地面漫流和入渗对调查地块 (略) 域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关注污染物有汞、镉、铬、砷、铅、锰、钴。

根据调查,本地块历史企业主要化工企业、有机肥加工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的暂存、地块内和周边紧邻有生产型企业,具有一定的污染风险,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结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川环办函[2022]443号)规定的情况,本地块仅进行第一阶段调查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

三、调查结论

1、采样方案

本次调查采样布点专业判断布点法为主, (略) 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7 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在地块东侧空地内布设1个土壤表层样采样点。土壤监测指标包括* 表1 土壤45 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pH、总铬、锰、钴,合计50项。

地下水共布设3 个监测井,分别为地块外地下水流向的上游背景点1个、地块内污染监测2个点。地下水监测指标包括(GB/T *-2017)中的常规指标35项指标(不含放射性指标、微生物指标)、镍、石油类、二*苯、*苯,合计39 项。

2、检测结果

土壤: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共检出重金属9 项(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锰、钴)有机物指标5项(石油烃(C10-C40)、二氯*烷、苯并[a]芘、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各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地块内及其上下游地下水监测井水质样品共检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3项(pH 值、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锰、铜、耗氧量、氨氮、钠、铝),毒理学指标6 项(氟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汞、砷、镍)以及石油类。所有检出项目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 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

因此,本次地块调查认为,该调查地块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可以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鑫 (略)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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