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宿豫北京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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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宿豫北京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名称 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宿豫北京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2024-*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 (略) 公开日期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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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宿豫北京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号

中国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江苏联晟 (略) 编制的《江苏宿迁 (略) 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江苏宿迁 (略) 加油站位 (略) (略) 北侧、 (略) 西侧,占地面积约4485m2,建筑总面积1290m2,为二级加油站。主要项目设有30m3埋地储油罐5个,其中2个92#汽油储罐,1个95#汽油储罐,1个98#汽油储罐;1个0#柴油罐,总罐容150m3,折合汽油总罐容135m3(柴油罐容量折半计算)。预留17个充电桩,直流充电车位34个。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成品油约为6500t,供充电销售量约*度。此项目位于大运河核 (略) (略) (城市/建制镇)内,但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大运河宿迁段核 (略) 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宿政规发〔2022〕7号)要求,此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仅从生态环境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建设。

二、你公司须在运营过程中逐条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规范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大运河的影响。

2.落实《报告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要求 (略) 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接管至宿豫城 (略) 理 (略) (略) 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 (略) 理,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 (略) 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加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油气控制措施,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油气回收装置废气排放、运行过程 (略) 理装置验收参数(密闭性、气液比、液阻)等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表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4.加强对往来车辆的管理,合理设置配套设施及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5.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清罐产生的油罐属于危险废物(清罐周期为5年),鉴于罐体清理周期较长,油渣量较少,可不设专门的危 (略) 贮存,但应委托有资质 (略) 理,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

6.加强埋地管道及埋地油罐罐壁的防渗措施,管 (略) 开 (略) 理,地下储油罐周围设计防渗漏检查孔或检查通道,储油设备采用卧式地埋式SF双层油罐,应定期检查储油罐及泄露监控系统,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 (略) 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296t/a,COD≤0.089t/a、SS≤0.059t/a、氨氮≤0.007t/a、TP≤0.001t/a;

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略) 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宿豫 (略) 和市环境综合 (略) 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略) ?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308-*-89-01-*)

抄送:宿豫 (略) ,市生态环境 (略) 、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名称 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宿豫北京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2024-*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 (略) 公开日期 2024-12-12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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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宿豫北京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号

中国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江苏联晟 (略) 编制的《江苏宿迁 (略) 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江苏宿迁 (略) 加油站位 (略) (略) 北侧、 (略) 西侧,占地面积约4485m2,建筑总面积1290m2,为二级加油站。主要项目设有30m3埋地储油罐5个,其中2个92#汽油储罐,1个95#汽油储罐,1个98#汽油储罐;1个0#柴油罐,总罐容150m3,折合汽油总罐容135m3(柴油罐容量折半计算)。预留17个充电桩,直流充电车位34个。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成品油约为6500t,供充电销售量约*度。此项目位于大运河核 (略) (略) (城市/建制镇)内,但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大运河宿迁段核 (略) 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宿政规发〔2022〕7号)要求,此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仅从生态环境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建设。

二、你公司须在运营过程中逐条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规范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大运河的影响。

2.落实《报告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要求 (略) 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接管至宿豫城 (略) 理 (略) (略) 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 (略) 理,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 (略) 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加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油气控制措施,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油气回收装置废气排放、运行过程 (略) 理装置验收参数(密闭性、气液比、液阻)等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表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4.加强对往来车辆的管理,合理设置配套设施及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5.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清罐产生的油罐属于危险废物(清罐周期为5年),鉴于罐体清理周期较长,油渣量较少,可不设专门的危 (略) 贮存,但应委托有资质 (略) 理,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

6.加强埋地管道及埋地油罐罐壁的防渗措施,管 (略) 开 (略) 理,地下储油罐周围设计防渗漏检查孔或检查通道,储油设备采用卧式地埋式SF双层油罐,应定期检查储油罐及泄露监控系统,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 (略) 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296t/a,COD≤0.089t/a、SS≤0.059t/a、氨氮≤0.007t/a、TP≤0.001t/a;

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略) 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宿豫 (略) 和市环境综合 (略) 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略) ?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308-*-89-01-*)

抄送:宿豫 (略) ,市生态环境 (略) 、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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