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庐山市星子镇池塘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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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庐山市星子镇池塘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庐发改审批字〔2024〕466号

关 (略) 星子镇池塘改造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星子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 (略) 星子镇池塘改造项目立项的报告》(星府字[2024]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星子镇池塘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星子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星子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 (略) 、胜利村 (略) 进行池塘提升改造,进行清淤(略)立方米,浆砌块石挡土墙200米,清除杂草、杂树,修建洗衣台,种植荷花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标准要求,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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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发改审批字〔2024〕466号

关 (略) 星子镇池塘改造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星子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 (略) 星子镇池塘改造项目立项的报告》(星府字[2024]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星子镇池塘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星子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星子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 (略) 、胜利村 (略) 进行池塘提升改造,进行清淤(略)立方米,浆砌块石挡土墙200米,清除杂草、杂树,修建洗衣台,种植荷花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标准要求,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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