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4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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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4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个化妆品包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略) 傅村镇傅村枢纽九里岗88号

(略)

企业决定投资*元,利用位于 (略) (略) 傅村镇傅村枢纽九里岗88号的闲置工业用地及厂房,占地面积8112.00m2,建筑面积8031.94m2,购置拉管机、注塑机、全自动注头机、拌料机、破碎机、丝印机、胶印机、上光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建设年产*个化妆品包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注塑加工、印刷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冲版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作 (略) 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 (略) 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略) 金 (略) 理 (略) 理。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烫金纸、废标签纸企业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网版、废菲林片、冲版废水、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厂内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仓库,做好台账记录等。

(4)噪声: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的高噪声。车间内设 (略) ,重视总平面布置,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5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 (略) )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个化妆品包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略) 傅村镇傅村枢纽九里岗88号

(略)

企业决定投资*元,利用位于 (略) (略) 傅村镇傅村枢纽九里岗88号的闲置工业用地及厂房,占地面积8112.00m2,建筑面积8031.94m2,购置拉管机、注塑机、全自动注头机、拌料机、破碎机、丝印机、胶印机、上光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建设年产*个化妆品包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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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注塑加工、印刷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冲版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作 (略) 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 (略) 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略) 金 (略) 理 (略) 理。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烫金纸、废标签纸企业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网版、废菲林片、冲版废水、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厂内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仓库,做好台账记录等。

(4)噪声: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的高噪声。车间内设 (略) ,重视总平面布置,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5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 (略) )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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