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方城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河南南阳方城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河南南阳方城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河南南阳方城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南阳方城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2.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 (略) 方城县。
3.建设内容:
(1)北关-七峰π入方城北变110 (略) :线路起始于220kV方城北变电站110kV 配电装置北数第九、十出线间隔,止于110kV 北关-七峰(现状韶峰53#塔)附近。 (略) 径全长7.25km,双回架设,其中新建双回双挂部分6.95km,双回单挂部分0.3km。
(2)释之-小史店π入方城北变11 (略) :线路起始于220kV 方城北变电站110kV 配电装置北数第五、六出线间隔,止于拟建110kV 释之-小史店2#塔附近。 (略) 径全长15.8km, (略) 架设,其中新建双回双挂部分15.5km,双回单挂部分0.3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268号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国辐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学府街102号
四、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网络链接:http://**
纸质报告表查阅途径: (略) (略) 内
公示张贴地点:社区、附近自然村宣传栏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河南南阳方城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河南南阳方城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南阳方城北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2.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 (略) 方城县。
3.建设内容:
(1)北关-七峰π入方城北变110 (略) :线路起始于220kV方城北变电站110kV 配电装置北数第九、十出线间隔,止于110kV 北关-七峰(现状韶峰53#塔)附近。 (略) 径全长7.25km,双回架设,其中新建双回双挂部分6.95km,双回单挂部分0.3km。
(2)释之-小史店π入方城北变11 (略) :线路起始于220kV 方城北变电站110kV 配电装置北数第五、六出线间隔,止于拟建110kV 释之-小史店2#塔附近。 (略) 径全长15.8km, (略) 架设,其中新建双回双挂部分15.5km,双回单挂部分0.3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268号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国辐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学府街102号
四、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网络链接:http://**
纸质报告表查阅途径: (略) (略) 内
公示张贴地点:社区、附近自然村宣传栏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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