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龙兴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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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龙兴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彭州市龙兴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信息

(略) 龙兴寺地块位于 (略) (略) 天彭街道 (略) ,占地面积为96.8829亩,地块中心坐标为:103.#,30.#。地块2014年之前为农民自建房、农田、耕地;2014年地块北侧部分农民自建房改为了汽修厂、汽配商铺、停车场;2014年地块西北侧角落建成了原成都天利测绘 (略) 办公楼,其余部分均为农田、荒地;2019年地块内部分汽修厂拆除,2020年地块内建 (略) 临时施工营地,该施工活动板房为地块外南侧商业综合体的施工营地宿舍,2022年地块内所有汽修厂及汽配商铺拆除,2023年地块内成都天利测绘 (略) 办公楼 (略) 施工营地板房拆除;如今地块内为已绿化 (略) 。 (略) 土地利用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适用。根据部长信箱中《关于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问题的回复》中关于“非污染和疑似污染的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的,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检测”,环保部明确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龙兴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为后续地块使用提供依据, (略) 规划和 (略) 委托四川鑫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和快速检测,编制完成了本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

地块2014年之前为农民自建房、农田、耕地;2014年地块北侧部分农民自建房改为了汽修厂、汽配商铺、停车场;2014年地块西北侧角落建成了原成都天利测绘 (略) 办公楼,其余部分均为农田、荒地;2019年地块内部分汽修厂拆除,2020年地块内建 (略) 临时施工营地,该施工活动板房为地块外南侧商业综合体的施工营地宿舍,2022年地块内所有汽修厂及汽配商铺拆除,2023年地块内成都天利测绘 (略) 办公楼 (略) 施工营地板房拆除;如今地块内为已绿化 (略) 。

地块周边在2014年前均为农田或散居农户,2014年开始周边 (略) 建设,且有厂房并有相关工业企业入驻,入驻企业主要为明洋汽车美容装饰部、永鸿汽车维修厂、 (略) 。

调查地块内不涉及生产性质工业企业,但有汽修厂、汽配商铺用地历史,涉及危险废物的暂存,维修过程原辅料使用跑冒滴漏可能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关注的污染物有石油烃C10-C40、苯、#苯、二#苯、#醛、邻苯二#酸二#酯、氰化物、氟化物、钛、钡、pH等。

根据调查,本地块历史企业主要机修厂,存在危险废物的暂存、地块内和周边紧邻有生产型企业,具有一定的污染风险,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结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川环办函[2022]443号)规定的情况,本地块仅进行第一阶段调查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

三、调查结论

1、采样方案

本次调查采样布点专业判断布点法为主, (略) 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14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在地块北侧空地内布设1个土壤表层样采样点。土壤监测指标包括# 表1 土壤45 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醛、邻苯二#酸二#酯、氰化物、氟化物、钛、钡、pH、总铬、锰、钴共56项。

地下水共布设4个监测井,分别为地块外地下水流向的上游背景点1个、地块内污染监测3个点。地下水监测指标包括(GB/T #-2017)中的常规指标35项指标(不含放射性指标、微生物指标)、石油类、二#苯、#苯、#醛、钡、钴,共42项。

2、检测结果

土壤: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共检出pH值、金属11项(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锰、钴、钛、钡),检出有机物指标13项(石油烃(C10-C40)、#苯、苯#烯、间,对-二#苯、邻-二#苯、#醛、萘、苯并[k]荧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苯并[b]荧蒽),检出无机物指标1项(氟化物),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各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地块内及其上下游地下水监测井水质样品共检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4项(pH 值、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锰、铜、锌、铝、耗氧量、氨氮、钠),毒理学指标8项(硒、镉、镍、钡、钴、氟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以及石油类。所有检出项目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

因此,本次地块调查认为,该调查地块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可以作为住宅用地、绿化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龙兴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鑫 (略)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 (略)

彭州市龙兴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信息

(略) 龙兴寺地块位于 (略) (略) 天彭街道 (略) ,占地面积为96.8829亩,地块中心坐标为:103.#,30.#。地块2014年之前为农民自建房、农田、耕地;2014年地块北侧部分农民自建房改为了汽修厂、汽配商铺、停车场;2014年地块西北侧角落建成了原成都天利测绘 (略) 办公楼,其余部分均为农田、荒地;2019年地块内部分汽修厂拆除,2020年地块内建 (略) 临时施工营地,该施工活动板房为地块外南侧商业综合体的施工营地宿舍,2022年地块内所有汽修厂及汽配商铺拆除,2023年地块内成都天利测绘 (略) 办公楼 (略) 施工营地板房拆除;如今地块内为已绿化 (略) 。 (略) 土地利用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和《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适用。根据部长信箱中《关于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问题的回复》中关于“非污染和疑似污染的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的,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检测”,环保部明确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龙兴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为后续地块使用提供依据, (略) 规划和 (略) 委托四川鑫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和快速检测,编制完成了本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

地块2014年之前为农民自建房、农田、耕地;2014年地块北侧部分农民自建房改为了汽修厂、汽配商铺、停车场;2014年地块西北侧角落建成了原成都天利测绘 (略) 办公楼,其余部分均为农田、荒地;2019年地块内部分汽修厂拆除,2020年地块内建 (略) 临时施工营地,该施工活动板房为地块外南侧商业综合体的施工营地宿舍,2022年地块内所有汽修厂及汽配商铺拆除,2023年地块内成都天利测绘 (略) 办公楼 (略) 施工营地板房拆除;如今地块内为已绿化 (略) 。

地块周边在2014年前均为农田或散居农户,2014年开始周边 (略) 建设,且有厂房并有相关工业企业入驻,入驻企业主要为明洋汽车美容装饰部、永鸿汽车维修厂、 (略) 。

调查地块内不涉及生产性质工业企业,但有汽修厂、汽配商铺用地历史,涉及危险废物的暂存,维修过程原辅料使用跑冒滴漏可能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关注的污染物有石油烃C10-C40、苯、#苯、二#苯、#醛、邻苯二#酸二#酯、氰化物、氟化物、钛、钡、pH等。

根据调查,本地块历史企业主要机修厂,存在危险废物的暂存、地块内和周边紧邻有生产型企业,具有一定的污染风险,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结合《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川环办函[2022]443号)规定的情况,本地块仅进行第一阶段调查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

三、调查结论

1、采样方案

本次调查采样布点专业判断布点法为主, (略) 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14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在地块北侧空地内布设1个土壤表层样采样点。土壤监测指标包括# 表1 土壤45 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醛、邻苯二#酸二#酯、氰化物、氟化物、钛、钡、pH、总铬、锰、钴共56项。

地下水共布设4个监测井,分别为地块外地下水流向的上游背景点1个、地块内污染监测3个点。地下水监测指标包括(GB/T #-2017)中的常规指标35项指标(不含放射性指标、微生物指标)、石油类、二#苯、#苯、#醛、钡、钴,共42项。

2、检测结果

土壤: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共检出pH值、金属11项(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锰、钴、钛、钡),检出有机物指标13项(石油烃(C10-C40)、#苯、苯#烯、间,对-二#苯、邻-二#苯、#醛、萘、苯并[k]荧蒽、苯并[a]芘、苯并[a]蒽、茚并[1,2,3-c,d]芘、?、苯并[b]荧蒽),检出无机物指标1项(氟化物),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各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地块内及其上下游地下水监测井水质样品共检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4项(pH 值、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锰、铜、锌、铝、耗氧量、氨氮、钠),毒理学指标8项(硒、镉、镍、钡、钴、氟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以及石油类。所有检出项目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

因此,本次地块调查认为,该调查地块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可以作为住宅用地、绿化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龙兴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四川鑫 (略)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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