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珠西线高速路东侧、原知音厂西侧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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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珠西线高速路东侧、原知音厂西侧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委托后, (略) 叶 (略) 技术人员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了《广珠 (略) 东侧、原知音厂西侧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 (略) 桂 (略) 2号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叶 (略)

地址: (略) (略) 南庄 (略) 133号1座1201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0757-*

三、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广珠 (略) 东侧、原知音厂西侧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3816.17m2

地理位置: (略) (略) 桂城街道三龙湾大道以北、广珠西高速以东地段;

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3.*°,北纬23.*°。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现状地块已围蔽,为闲置空地,地块原有的建筑(农用工具房)、围栏已拆除,苗圃已清除, (略) 域残留有工具房拆除时的砖块、混凝土块等,地面没有硬化层,没发现外来固体废物堆积。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四、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2024年8月~9月完成,通过资料收集、多次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在1997年以前为农田,主要种植稻田,灌溉水源来源于地块外北侧顺利涌,灌溉水源沿途不涉及工业生产;1997年,调查 (略) (略) 征用,计划交由南海林 (略) 负责安排作工业、仓储用地;1997年-2006年期间,调查地块由于一直未被开发利用,因此作为政府存量土地,调查地块用作花场种植绿化植物、花苗;2006年-2019年期间,调查地块中部和南面分别建有农用工具房(花场看管棚);2023年12月,调查地块移交入储,土地权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7月,桂城土地整备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调查地块进行清表平整、围蔽工作,地块闲置。

调查地块东侧为平洲工业园知音工艺礼品厂地块;西侧为水塘、空地和广珠西 (略) ;南侧为三龙湾大道,隔路为佛罗伦萨小镇;北侧为顺利涌,隔涌为平洲工业园。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综合关于地块内的历史使用概况的资料分析,并结合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历 (略) 情况,调查地块不涉 (略) 域。综合调查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可识别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铅、汞)、苯、*苯、二*苯、石油烃(C10-C40)。

五、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日,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3个土壤采样点,点位钻探深度约为6.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4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份(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份表层样品。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45项基本项目、pH、水分、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重金属和无机物(铅、汞)、苯、*苯、二*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浊度。

根据样品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亦低于对应的(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浊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椎》(GB/T *-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椎》(GB/T *-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或推导值。浊度超出GB/T *-2017中Ⅲ类水标准限值,最大超标倍数为5.9倍。本次调查地下水超标指标浊度不属于地块特征因子,浊度不属于(GB/T *-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 (略) 域全面覆盖 (略) ,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六、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再开发利用。

,广东, (略) , (略) , (略) ,佛山,07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委托后, (略) 叶 (略) 技术人员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了《广珠 (略) 东侧、原知音厂西侧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 (略) 桂 (略) 2号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叶 (略)

地址: (略) (略) 南庄 (略) 133号1座1201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0757-*

三、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广珠 (略) 东侧、原知音厂西侧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3816.17m2

地理位置: (略) (略) 桂城街道三龙湾大道以北、广珠西高速以东地段;

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3.*°,北纬23.*°。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现状地块已围蔽,为闲置空地,地块原有的建筑(农用工具房)、围栏已拆除,苗圃已清除, (略) 域残留有工具房拆除时的砖块、混凝土块等,地面没有硬化层,没发现外来固体废物堆积。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四、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2024年8月~9月完成,通过资料收集、多次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在1997年以前为农田,主要种植稻田,灌溉水源来源于地块外北侧顺利涌,灌溉水源沿途不涉及工业生产;1997年,调查 (略) (略) 征用,计划交由南海林 (略) 负责安排作工业、仓储用地;1997年-2006年期间,调查地块由于一直未被开发利用,因此作为政府存量土地,调查地块用作花场种植绿化植物、花苗;2006年-2019年期间,调查地块中部和南面分别建有农用工具房(花场看管棚);2023年12月,调查地块移交入储,土地权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7月,桂城土地整备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调查地块进行清表平整、围蔽工作,地块闲置。

调查地块东侧为平洲工业园知音工艺礼品厂地块;西侧为水塘、空地和广珠西 (略) ;南侧为三龙湾大道,隔路为佛罗伦萨小镇;北侧为顺利涌,隔涌为平洲工业园。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综合关于地块内的历史使用概况的资料分析,并结合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历 (略) 情况,调查地块不涉 (略) 域。综合调查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可识别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铅、汞)、苯、*苯、二*苯、石油烃(C10-C40)。

五、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日,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了3个土壤采样点,点位钻探深度约为6.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4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份(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份表层样品。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45项基本项目、pH、水分、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重金属和无机物(铅、汞)、苯、*苯、二*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浊度。

根据样品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亦低于对应的(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浊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椎》(GB/T *-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椎》(GB/T *-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或推导值。浊度超出GB/T *-2017中Ⅲ类水标准限值,最大超标倍数为5.9倍。本次调查地下水超标指标浊度不属于地块特征因子,浊度不属于(GB/T *-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 (略) 域全面覆盖 (略) ,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六、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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