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中原 (略)

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

(略) 中牟县

中铁工程 (略)

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 (略) 中牟县,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西、 (略) 以东。本次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ZY-04、ZY-05 (略) 基工程,950m特货线1条及其他相关配套。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72%。

废水:新建3座化粪池(共34m3,其中1座16m3,2座9m3)、隔油池1个。

废气:食堂油烟安装1套油烟净化器,设置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6㎡)、分区防渗。

噪声:①特货线采 (略) 、限速、加强机车养护及轮轨镟轮打磨等措施;

(略) 加强维护、保养;

③内燃机车加强维护保养;

④设置门禁系统,进入基地内的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或符合国六标准,场区内车辆限制鸣笛、限值车速、加强疏导管理;

⑤邻近东侧刘申庄临 (略) 一侧设置有1.8m高挡土墙。

建设单位通过 (略) 络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网络公示环评报告全本等方式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共回收调查问卷13份,接受调查的为项目周边村庄村民、居民等群体。调查结果显示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县)西流湖街道; (略) (略) 交叉口向北1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 (略) 综合受理窗口)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中原 (略)

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

(略) 中牟县

中铁工程 (略)

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 (略) 中牟县,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西、 (略) 以东。本次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ZY-04、ZY-05 (略) 基工程,950m特货线1条及其他相关配套。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72%。

废水:新建3座化粪池(共34m3,其中1座16m3,2座9m3)、隔油池1个。

废气:食堂油烟安装1套油烟净化器,设置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6㎡)、分区防渗。

噪声:①特货线采 (略) 、限速、加强机车养护及轮轨镟轮打磨等措施;

(略) 加强维护、保养;

③内燃机车加强维护保养;

④设置门禁系统,进入基地内的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或符合国六标准,场区内车辆限制鸣笛、限值车速、加强疏导管理;

⑤邻近东侧刘申庄临 (略) 一侧设置有1.8m高挡土墙。

建设单位通过 (略) 络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网络公示环评报告全本等方式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共回收调查问卷13份,接受调查的为项目周边村庄村民、居民等群体。调查结果显示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县)西流湖街道; (略) (略) 交叉口向北1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 (略) 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