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序号40
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序号40
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序号40)
(略) 关于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具体问题
反馈问题(市序号40):重点建设用地供地前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等措施,存在开发利用风险。 (略) 2023年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重点建设用地供地16宗,其中11宗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整改目标
完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开发利用土壤污染风险管理措施。
三、整改措施
1.优化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 (略) 、县自然资 (略) 沟通对接,及 (略) 域内重点行业企业关停、搬迁、淘汰或者破产等相关信息,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2.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每月将拟收回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清单书面告知县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供地台账情况,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相关信息上传。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县生 (略) 、 (略) 、 (略) 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建立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及时 (略) 内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关停、搬迁、淘汰或者破产等相关信息,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截至目前,我县暂无以上6类重点行业企业(关停、搬迁、淘汰或者破产)。
2.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加强对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 (略) 定期将拟收回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清单书面告知县生 (略) ,县生 (略) 根据供地台账情况,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相关信息上传。涉及土地收储的, (略) 会同县生 (略) 督促土地储备中心开展土壤污染初步调查。
3.扎实开展土壤调查。县生 (略) (略) 对我县供地台账进行梳理,对4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督促县土地收储中心开展调查。2024年8月,县土地收储中心完成了4总地块的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4宗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并及时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全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系统。反馈意见“市序号40”中,11宗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均不涉及我县。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下一步将按照督察整改要求,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守牢建设用地安全。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4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略) (略) 反映。
联系电话:0713-(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
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序号40)
(略) 关于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具体问题
反馈问题(市序号40):重点建设用地供地前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等措施,存在开发利用风险。 (略) 2023年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重点建设用地供地16宗,其中11宗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整改目标
完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开发利用土壤污染风险管理措施。
三、整改措施
1.优化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 (略) 、县自然资 (略) 沟通对接,及 (略) 域内重点行业企业关停、搬迁、淘汰或者破产等相关信息,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2.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每月将拟收回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清单书面告知县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供地台账情况,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相关信息上传。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县生 (略) 、 (略) 、 (略) 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建立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及时 (略) 内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关停、搬迁、淘汰或者破产等相关信息,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截至目前,我县暂无以上6类重点行业企业(关停、搬迁、淘汰或者破产)。
2.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加强对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 (略) 定期将拟收回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清单书面告知县生 (略) ,县生 (略) 根据供地台账情况,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相关信息上传。涉及土地收储的, (略) 会同县生 (略) 督促土地储备中心开展土壤污染初步调查。
3.扎实开展土壤调查。县生 (略) (略) 对我县供地台账进行梳理,对4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督促县土地收储中心开展调查。2024年8月,县土地收储中心完成了4总地块的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4宗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并及时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全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系统。反馈意见“市序号40”中,11宗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均不涉及我县。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下一步将按照督察整改要求,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守牢建设用地安全。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4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略) (略) 反映。
联系电话:0713-(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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