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海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高新技术产 (略)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唐家湾镇金鼎科技工业 (略) 26号,本项目取消原有的剥锡剂和蚀刻液的生产,但保留其部分生产设备拟生产新的产品,主要生产清槽剂496吨/年、氢氧化钠溶液200吨/年、水平电镀清洗剂20吨/年。改扩建后全厂产能为清槽剂496吨/年、氢氧化钠溶液200吨/年、水平电镀清洗剂20吨/年、硫酸铜溶液400吨/年。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原辅材料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 (略) 理 (略) 水质 (略) 理;生产废水依托现有自 (略) (略) 理后 (略) 水质净化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珠海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高新技术产 (略)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唐家湾镇金鼎科技工业 (略) 26号,本项目取消原有的剥锡剂和蚀刻液的生产,但保留其部分生产设备拟生产新的产品,主要生产清槽剂496吨/年、氢氧化钠溶液200吨/年、水平电镀清洗剂20吨/年。改扩建后全厂产能为清槽剂496吨/年、氢氧化钠溶液200吨/年、水平电镀清洗剂20吨/年、硫酸铜溶液400吨/年。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原辅材料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 (略) 理 (略) 水质 (略) 理;生产废水依托现有自 (略) (略) 理后 (略) 水质净化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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