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顺江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编织水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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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顺江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编织水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河南 (略) 年产*米编织水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河南 (略)

年产*米编织水带项目

汤环管字[2024]48号

2024.12.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环评股)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 (略) 创 (略) (略) (略) (*)

汤环管字[2024]48号

关于河南 (略) 年产*米编织水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 (略) :

你单位(*MA9LLPL68N)委托河南 (略) 编制完成的《河南 (略) 年产*米编织水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事项在汤阴县 (略) 站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汤阴县古贤镇新型材料园302省道 (略) 交叉口03号,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米编织水带。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塑料制品绩效分级A级指标基本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是吹膜和复合过程冷却水,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须经化粪池(5m3)处理 (略) 进入汤阴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汤阴 (略) 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有机废气、喷码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吹膜有机废气、喷码废气须采用车间内二次封闭负压收集,与危废暂存间废气一起经管道通过RCO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工艺废气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标准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塑料制品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相关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吹膜机、圆织机、复合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须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产品须经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须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 (略) 内垃圾桶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须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

(三)该项目为迁建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总量。全厂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COD:0.0144t/a、*:0.0014t/a、VOCs:0.768t/a。

(四)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污染防治政策和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五)其他事项按“报告表”要求执行。

四、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试运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2024年12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河南 (略) 年产*米编织水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河南 (略)

年产*米编织水带项目

汤环管字[2024]48号

2024.12.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环评股)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 (略) 创 (略) (略) (略) (*)

汤环管字[2024]48号

关于河南 (略) 年产*米编织水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 (略) :

你单位(*MA9LLPL68N)委托河南 (略) 编制完成的《河南 (略) 年产*米编织水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事项在汤阴县 (略) 站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汤阴县古贤镇新型材料园302省道 (略) 交叉口03号,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米编织水带。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塑料制品绩效分级A级指标基本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是吹膜和复合过程冷却水,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须经化粪池(5m3)处理 (略) 进入汤阴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汤阴 (略) 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有机废气、喷码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吹膜有机废气、喷码废气须采用车间内二次封闭负压收集,与危废暂存间废气一起经管道通过RCO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工艺废气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标准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塑料制品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相关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吹膜机、圆织机、复合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须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产品须经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须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 (略) 内垃圾桶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须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

(三)该项目为迁建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总量。全厂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COD:0.0144t/a、*:0.0014t/a、VOCs:0.768t/a。

(四)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污染防治政策和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五)其他事项按“报告表”要求执行。

四、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试运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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