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项目地块(简称“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高等教育用地、道路用地及绿化用地,为了解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北京交运 (略) (略) (略) 大兴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 (略) (略) 大兴庄镇,东至体 (略) ,南至北环西街, (略) ,北至平谷西大街,占地面积为#.88m2。调查地块原为耕地,后建设了鱼塘、养猪场、北京建杰 (略) 、北京 (略) 办公宿舍及沙 (略) 、蔬菜大棚,2014年鱼塘回填恢复为耕地或林地,养猪场、北京建杰 (略) 、北京 (略) 办公宿舍及沙 (略) 、蔬菜大棚等在2021-2023年拆除恢复为耕地或平地。污染识别结果为土壤主要特征污染因子包括:铜、锰、六价铬、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氨氮。
本次调查共布设了35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包括24个土壤钻探点位、10个表层样品采集点位和1个对照点,共采集了144个土壤样品(包含15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pH、氨氮、锰、石油烃、六六六、滴滴涕。所有点位土壤样品于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土壤样品于采样当天由汽车运送回实验室。
本次共勘探7个地下水采样点,包含了1个对照点,采集了9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包含2个平行样,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35项指标(不包含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石油烃。地下水样品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两天采集完成,并于当天由汽车运送回实验室。
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由北京中科丽景 (略) 完成,北京中科丽景 (略) 将土壤样品的锰、氨氮、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地下水样品的铝委托分包给圭瑞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地下水样品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委托分包给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均具有相应检测因子的检测资质,以保障检测质量准确可靠。
本次调查检测结果如下:
(1)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调查地块土壤整体偏碱性;检出指标汞、砷、铜、铅、镉、镍、石油烃检出值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的检出值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的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第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所有土壤样品均未检出挥发性污染物指标、半挥发性污染物指标、六六六、滴滴涕及六价铬。
(2)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检出的的常规理化指标共14种,分别为pH、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硫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碘化物、铝、钠、砷,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检出的的特征污染物共3种,分别为氨氮、锰、石油烃。
与评价标准相比,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锰3项指标超过该标准,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限值。其中总硬度浓度范围为383~530mg/L,超标倍数达0.18倍,超标率为33.33%;高锰酸盐指数浓度范围为2.09~4.64mg/L,超标倍数达0.21~0.55倍,超标率为50%;锰浓度范围为0.56~0.78mg/L,超标倍数达4.6~6.8倍,超标率为66.67%。通过与对照点和平 (略) 地下水对比发现,平 (略) 浅层地下水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锰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由此推断调查地块地下水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的 (略) 域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差有关;调查地块地下水锰的超标既与养猪活 (略) 域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差有关。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高等教育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化用地用途,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项目地块(简称“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高等教育用地、道路用地及绿化用地,为了解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北京交运 (略) (略) (略) 大兴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 (略) (略) 大兴庄镇,东至体 (略) ,南至北环西街, (略) ,北至平谷西大街,占地面积为#.88m2。调查地块原为耕地,后建设了鱼塘、养猪场、北京建杰 (略) 、北京 (略) 办公宿舍及沙 (略) 、蔬菜大棚,2014年鱼塘回填恢复为耕地或林地,养猪场、北京建杰 (略) 、北京 (略) 办公宿舍及沙 (略) 、蔬菜大棚等在2021-2023年拆除恢复为耕地或平地。污染识别结果为土壤主要特征污染因子包括:铜、锰、六价铬、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氨氮。
本次调查共布设了35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包括24个土壤钻探点位、10个表层样品采集点位和1个对照点,共采集了144个土壤样品(包含15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pH、氨氮、锰、石油烃、六六六、滴滴涕。所有点位土壤样品于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土壤样品于采样当天由汽车运送回实验室。
本次共勘探7个地下水采样点,包含了1个对照点,采集了9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包含2个平行样,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35项指标(不包含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石油烃。地下水样品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两天采集完成,并于当天由汽车运送回实验室。
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由北京中科丽景 (略) 完成,北京中科丽景 (略) 将土壤样品的锰、氨氮、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地下水样品的铝委托分包给圭瑞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地下水样品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委托分包给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均具有相应检测因子的检测资质,以保障检测质量准确可靠。
本次调查检测结果如下:
(1)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调查地块土壤整体偏碱性;检出指标汞、砷、铜、铅、镉、镍、石油烃检出值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的检出值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的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第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所有土壤样品均未检出挥发性污染物指标、半挥发性污染物指标、六六六、滴滴涕及六价铬。
(2)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检出的的常规理化指标共14种,分别为pH、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硫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碘化物、铝、钠、砷,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检出的的特征污染物共3种,分别为氨氮、锰、石油烃。
与评价标准相比,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锰3项指标超过该标准,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水限值。其中总硬度浓度范围为383~530mg/L,超标倍数达0.18倍,超标率为33.33%;高锰酸盐指数浓度范围为2.09~4.64mg/L,超标倍数达0.21~0.55倍,超标率为50%;锰浓度范围为0.56~0.78mg/L,超标倍数达4.6~6.8倍,超标率为66.67%。通过与对照点和平 (略) 地下水对比发现,平 (略) 浅层地下水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锰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由此推断调查地块地下水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的 (略) 域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差有关;调查地块地下水锰的超标既与养猪活 (略) 域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差有关。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高等教育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化用地用途,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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