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安丰湖羊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南浔安丰湖羊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 (略) 受湖州南浔强村 (略) 委托,对南浔安丰湖羊场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2、项目地点:南浔镇
3、项目内容:南浔安丰湖羊场位于南浔镇*林村,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包含羊舍(部份为二层羊舍),有机肥仓库,管理用房等。本项目由浙江天 (略) 专业设计并于2023年5月1 (略) 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开标,最终由浙江 (略) 中标。并于5月26日由浙江 (略) 竞为项目监理方。项目总投资1.08亿,固定资产投资*元,其中土建*元,设备购置费用*元其他*元,建成后年存栏量在*头左右,并且有完整 (略) 理设备进行羊粪转有机肥料,可同时为本地农民提供多个岗位。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 (略)
2024年12月3日
根据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湖州 (略) 受湖州南浔强村 (略) 委托,对南浔安丰湖羊场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2、项目地点:南浔镇
3、项目内容:南浔安丰湖羊场位于南浔镇*林村,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包含羊舍(部份为二层羊舍),有机肥仓库,管理用房等。本项目由浙江天 (略) 专业设计并于2023年5月1 (略) 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开标,最终由浙江 (略) 中标。并于5月26日由浙江 (略) 竞为项目监理方。项目总投资1.08亿,固定资产投资*元,其中土建*元,设备购置费用*元其他*元,建成后年存栏量在*头左右,并且有完整 (略) 理设备进行羊粪转有机肥料,可同时为本地农民提供多个岗位。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湖州 (略)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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