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废灰渣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新建废灰渣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6窗口
项目名称:襄 (略) 新建废灰渣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襄垣县化岩岭村西南侧
建设单位:襄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 (略) 新建废灰渣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 (略) 襄垣县化岩岭村西南,占地面积4.9889hm2,拟利用煤矸石、粉煤灰作为填充材料对荒沟进行土地复垦, (略) 为煤矸 (略) ,南区为粉煤 (略) ,总库容为13.*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坝体工程、防渗工程、截排水工程、填充工程、护坡工程、复垦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0年3月12日,襄垣县行政审批 (略) 出具了该项目的备案证明(襄审管专发〔2020〕18号),项目代码:2020-*-77-03-*。
2022年8月2日,襄垣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襄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襄政函〔2022〕22号),将化岩岭土地复垦项目列入了“十四五”襄垣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2024年4月10日,襄垣县 (略) 出具了《关于对襄 (略) 废灰渣煤矸石工程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复核意见》(襄自然资函〔2024〕70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土方工程作业应辅以洒水降尘措施,施工物料、临时堆土等采取洒水或苫盖措施;煤矸石、粉煤灰回填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分区分层作业,层层压实,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回填作业配备洒水车及移动式雾炮机;粉煤灰调湿后使用密封罐车运 (略) ; (略) 。确保周边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洗车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略) 按照设计要求修筑排水系统,包括截洪沟、排水沟、雨水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池和消力池等,保证雨水通过截水沟及消力池排出场外。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略) 做好防渗措施,煤矸 (略) 应达到I类一般工业固废防渗要求,粉煤 (略) 应达到Ⅱ类一般工业固废的防渗要求。根据环评报告及相关规范要求,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降低车速、限制鸣笛、绿化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 (略) 理处置工作。基础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当地建筑 (略) 置;合理调配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 (略) 回填覆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 (略) 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等,集中收集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 (略) 理处置。
(六)认真落实生态补偿、恢复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合理划 (略) 域,做好土方平衡,禁止随地取土,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回填完成后,坡面、平台及时覆土, (略) 、 (略) 修复为乔木林地;边坡恢复为灌木林地。结合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做好占地范围内的生态恢复。
(七)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分区填充,入场煤矸石、粉煤灰需分别满足I类、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4年3月21日在襄垣县 (略) 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6月19日通过襄垣县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新庄村、化岩岭村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4年6月24日和7月2日出版的报纸《襄垣》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4年9月9日,通过襄垣县 (略) 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6窗口
项目名称:襄 (略) 新建废灰渣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襄垣县化岩岭村西南侧
建设单位:襄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 (略) 新建废灰渣及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 (略) 襄垣县化岩岭村西南,占地面积4.9889hm2,拟利用煤矸石、粉煤灰作为填充材料对荒沟进行土地复垦, (略) 为煤矸 (略) ,南区为粉煤 (略) ,总库容为13.*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坝体工程、防渗工程、截排水工程、填充工程、护坡工程、复垦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0年3月12日,襄垣县行政审批 (略) 出具了该项目的备案证明(襄审管专发〔2020〕18号),项目代码:2020-*-77-03-*。
2022年8月2日,襄垣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襄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襄政函〔2022〕22号),将化岩岭土地复垦项目列入了“十四五”襄垣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2024年4月10日,襄垣县 (略) 出具了《关于对襄 (略) 废灰渣煤矸石工程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复核意见》(襄自然资函〔2024〕70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土方工程作业应辅以洒水降尘措施,施工物料、临时堆土等采取洒水或苫盖措施;煤矸石、粉煤灰回填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分区分层作业,层层压实,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回填作业配备洒水车及移动式雾炮机;粉煤灰调湿后使用密封罐车运 (略) ; (略) 。确保周边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洗车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略) 按照设计要求修筑排水系统,包括截洪沟、排水沟、雨水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池和消力池等,保证雨水通过截水沟及消力池排出场外。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略) 做好防渗措施,煤矸 (略) 应达到I类一般工业固废防渗要求,粉煤 (略) 应达到Ⅱ类一般工业固废的防渗要求。根据环评报告及相关规范要求,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降低车速、限制鸣笛、绿化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 (略) 理处置工作。基础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当地建筑 (略) 置;合理调配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 (略) 回填覆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 (略) 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等,集中收集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 (略) 理处置。
(六)认真落实生态补偿、恢复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合理划 (略) 域,做好土方平衡,禁止随地取土,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回填完成后,坡面、平台及时覆土, (略) 、 (略) 修复为乔木林地;边坡恢复为灌木林地。结合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做好占地范围内的生态恢复。
(七)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分区填充,入场煤矸石、粉煤灰需分别满足I类、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4年3月21日在襄垣县 (略) 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6月19日通过襄垣县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新庄村、化岩岭村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4年6月24日和7月2日出版的报纸《襄垣》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4年9月9日,通过襄垣县 (略) 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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