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东海镇中心镇区二滧沿河路西侧、新东公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启东市东海镇中心镇区二滧沿河路西侧、新东公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东海镇 (略)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拟开发建设,根据《东海镇 (略) (略) 西侧、 (略) 北侧*-01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后期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东海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东海镇 (略)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位于 (略) 东海镇 (略)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东至 (略) 、南 (略) 、西至农田 (略) 、北至农田 (略) ,总占地面积约2118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北纬31.*°。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区域历史上主要为居民住宅。
项目地块历史上存在居民住宅,地块内现主要为待完工的建筑物。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 (略) 理、处置,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在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异常。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未来文化用地的开发需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东海镇 (略)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拟开发建设,根据《东海镇 (略) (略) 西侧、 (略) 北侧*-01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后期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东海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东海镇 (略)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位于 (略) 东海镇 (略)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东至 (略) 、南 (略) 、西至农田 (略) 、北至农田 (略) ,总占地面积约2118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北纬31.*°。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区域历史上主要为居民住宅。
项目地块历史上存在居民住宅,地块内现主要为待完工的建筑物。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 (略) 理、处置,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在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异常。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未来文化用地的开发需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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