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松溪县污水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II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松溪县污水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II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松溪 (略) 理厂迁建 (略) 建设项目II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松溪 (略) 理厂迁建 (略) 建设项目II期位于 (略) 松溪县松源街道西门村塔下,你公司《松溪 (略) 理厂迁建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5月25 (略) 松溪 (略) 批复(南环审函松〔2023〕3号),建设规模为一座2 万m3/ (略) 理厂 (略) 工程,建设地点为松溪县郑墩镇杉溪村X844县道南侧。现将原 (略) 理(略)吨污水厂调整为I、II两期,并先启动二期工程建设,本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略)m3/d规 (略) 理厂1座,新建厂外配套DN800球墨铸铁管290m,
DN800尾水排放钢管297m, (略) 理采用“进水→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AAO生物反应沉淀池→ (略) 理(高效沉淀+精密过滤器)→接触消毒池→出水” (略) 理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后与现有松溪 (略) 理厂尾水合并后排入松溪。
根据福建省环 (略)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污泥脱水机房环境防护距离为机房外100m包络范围,其他构筑物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m包络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 (略) 、医院和学校等对环境敏感的保护目标。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优 (略) 理工艺,优选大气 (略) 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厂区 (略) 理区、生物反应沉淀池、 (略) 理区的恶臭污染物应密闭收集,采用生物 (略) 理并达标排放,其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 (略) 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相关 (略) 理后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标准的A标准限值后排放。项 (略) 接纳的污水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 (略) 理厂接管协议要求,你司应在污水进水口和排放口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 (略) ,进行实时监控。
(四)噪声污染防治。 (略) ,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污泥含水率应控制在60%以下。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 (略) 置,其 (略) 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配套建设一座容积不小于2000m3的事故应急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略)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五、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松溪 (略) 负责。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松溪 (略) ,
福建省环 (略) 。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松溪 (略) 理厂迁建 (略) 建设项目II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松溪 (略) 理厂迁建 (略) 建设项目II期位于 (略) 松溪县松源街道西门村塔下,你公司《松溪 (略) 理厂迁建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5月25 (略) 松溪 (略) 批复(南环审函松〔2023〕3号),建设规模为一座2 万m3/ (略) 理厂 (略) 工程,建设地点为松溪县郑墩镇杉溪村X844县道南侧。现将原 (略) 理(略)吨污水厂调整为I、II两期,并先启动二期工程建设,本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略)m3/d规 (略) 理厂1座,新建厂外配套DN800球墨铸铁管290m,
DN800尾水排放钢管297m, (略) 理采用“进水→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AAO生物反应沉淀池→ (略) 理(高效沉淀+精密过滤器)→接触消毒池→出水” (略) 理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后与现有松溪 (略) 理厂尾水合并后排入松溪。
根据福建省环 (略)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污泥脱水机房环境防护距离为机房外100m包络范围,其他构筑物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m包络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 (略) 、医院和学校等对环境敏感的保护目标。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优 (略) 理工艺,优选大气 (略) 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厂区 (略) 理区、生物反应沉淀池、 (略) 理区的恶臭污染物应密闭收集,采用生物 (略) 理并达标排放,其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 (略) 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相关 (略) 理后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标准的A标准限值后排放。项 (略) 接纳的污水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 (略) 理厂接管协议要求,你司应在污水进水口和排放口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 (略) ,进行实时监控。
(四)噪声污染防治。 (略) ,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污泥含水率应控制在60%以下。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 (略) 置,其 (略) 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配套建设一座容积不小于2000m3的事故应急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略)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五、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松溪 (略) 负责。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松溪 (略) ,
福建省环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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