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110kV江南至加乐线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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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110kV江南至加乐线路新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4-12-06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澄迈110kV江南至加乐线路新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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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白驹大道106号 省核应急指挥中心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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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110kV江南至加乐线路新建工程
(略) 建设分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加乐镇海南省澄迈县境内
中 (略) 河南省电 (略)
本项 (略) 路径长21.32km,采用双回、单回和电缆方式进行建设,其中新建110kV江南站至110kV加乐 (略) 路径长20.5km;110kV加乐站侧新建单 (略) 路径0.66km,单 (略) 路径0.08km;110kV迈岭站侧新建单 (略) 路径0.03km,利旧原电缆通道,本期新敷设电缆0.05km。
澄迈110kV江南至加乐线路新建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工程在切实落实工程初设报告及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本评价认为,该工程从环保的角度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生态类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施工作业及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等;运行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变电站电气设备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及噪声等。施工期通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本项目对大气、地表水及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产生污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略) 建设,通过运营期加强巡逻,可有效控制风险发生概率。
不涉及。
发布时间:2024-12-06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澄迈110kV江南至加乐线路新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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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110kV江南至加乐线路新建工程
(略) 建设分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加乐镇海南省澄迈县境内
中 (略) 河南省电 (略)
本项 (略) 路径长21.32km,采用双回、单回和电缆方式进行建设,其中新建110kV江南站至110kV加乐 (略) 路径长20.5km;110kV加乐站侧新建单 (略) 路径0.66km,单 (略) 路径0.08km;110kV迈岭站侧新建单 (略) 路径0.03km,利旧原电缆通道,本期新敷设电缆0.05km。
澄迈110kV江南至加乐线路新建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工程在切实落实工程初设报告及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本评价认为,该工程从环保的角度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生态类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施工作业及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等;运行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变电站电气设备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及噪声等。施工期通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本项目对大气、地表水及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产生污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略) 建设,通过运营期加强巡逻,可有效控制风险发生概率。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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