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诸城明创工贸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关于对诸城明创工贸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行政 (略) 建设工程项目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6-*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5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服务 (略) D07号窗口。
(略) 行政 (略)
2024年12月6日
实施主体 | |
受理地点 | |
受理时间 | |
咨询渠道 | |
行为依据 | |
收费情况 | |
收费依据 | |
办理时限 | |
申报条件 | |
所需材料 | |
办理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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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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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行政 (略) 建设工程项目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6-*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5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服务 (略) D07号窗口。
(略) 行政 (略)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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