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委会东春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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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委会东春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结果公示

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委会东春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结果公示

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委会东春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位于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四至范围为:东 (略) (略) ,南至东春水库,西至东春支渠,北 (略) (略) 。项目建设规模102.1874公顷,概算投资7171.*元,2023年2月7日由临高县自然资 (略) 批准立项实施,并于2023年5月12日开工建设,2024年10月31日竣工。经委托海南集思 (略)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对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认定和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该项目补充耕地(净增耕地)面积4.6990公顷,其中新增水田4.6990公顷,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6.0等,新增耕地净增产能*公斤;提质改造耕地(提质改造净耕地)面积42.9045公顷,全部为提质改造水田,提质改造前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0.0等,提质改造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6.0等,提质改造产能*公斤。该项目共新增产能*公斤。现将该项目新增耕地情况进行公示。

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将该项目新增耕地情况进行公示。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如对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意见反馈方式:

1.反馈电话:*,联系人:钟先生。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临高 (略) 国土大厦,邮政编码:*。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委会东春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报告

临高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6日



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委会东春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结果公示

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委会东春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位于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四至范围为:东 (略) (略) ,南至东春水库,西至东春支渠,北 (略) (略) 。项目建设规模102.1874公顷,概算投资7171.*元,2023年2月7日由临高县自然资 (略) 批准立项实施,并于2023年5月12日开工建设,2024年10月31日竣工。经委托海南集思 (略)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对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认定和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该项目补充耕地(净增耕地)面积4.6990公顷,其中新增水田4.6990公顷,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6.0等,新增耕地净增产能*公斤;提质改造耕地(提质改造净耕地)面积42.9045公顷,全部为提质改造水田,提质改造前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0.0等,提质改造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6.0等,提质改造产能*公斤。该项目共新增产能*公斤。现将该项目新增耕地情况进行公示。

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将该项目新增耕地情况进行公示。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如对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意见反馈方式:

1.反馈电话:*,联系人:钟先生。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临高 (略) 国土大厦,邮政编码:*。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临高县调楼镇东春村委会东春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报告

临高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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