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中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疫苗中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立维斯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疫苗中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江苏立维 (略) 疫苗中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租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 (略) (略) 20号18幢厂房#.68平方米,建设流感疫苗原液车间、毒苗车间、重组蛋白疫苗车间、冻干及预罐充制剂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质检、仓储、环保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68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冻干及预充针疫苗制剂#剂的研发生产能力。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检验废气经SDG酸性废气吸附+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后通过25m高1#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烷总烃和氯化氢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中非#烷总烃和表2中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硫酸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 (略) 理废气和危废暂存废气合并经“水喷淋+干式除雾+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中相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氨和硫化氢排放标准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氢、臭气浓度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中臭气浓度、氯化氢浓度限值,非#烷总烃能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4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氨和硫化氢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排放值,硫酸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硫酸雾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综合废水经拟建25t/ (略) (略) 理后 (略) (略) 进亚同 (略) (略) (略) 理,尾水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其中TOC参照《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中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新通扬运河。
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鸡胚、废过滤材料、废一次性耗材、不合格品、检验废弃物、废培养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略) 和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废酸性废气吸附剂、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物、待鉴 (略) 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略) 置。普通废包装材料、废灯管、 (略) 废空气过滤器、纯水制备废弃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和废灯管出售综合利用, (略) 废空气过滤器和纯水制备废弃物 (略) 置能力的一 (略)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 (略) 理。在采取上 (略) 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苏立维 (略) 疫苗中试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 (略) 下属生物医药产业园,符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经预测, (略) 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 (略) 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并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http://**-27wu25rHspBXinm0UA 提取码: rmzi。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纸质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立维 (略) ,联 系 人:余总,联系电话:#。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 (略)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通讯地址: (略) 苏州 (略) (略) 318号。
七、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立维 (略)
江苏立维斯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疫苗中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江苏立维 (略) 疫苗中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租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 (略) (略) 20号18幢厂房#.68平方米,建设流感疫苗原液车间、毒苗车间、重组蛋白疫苗车间、冻干及预罐充制剂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质检、仓储、环保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68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冻干及预充针疫苗制剂#剂的研发生产能力。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检验废气经SDG酸性废气吸附+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后通过25m高1#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烷总烃和氯化氢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中非#烷总烃和表2中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硫酸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 (略) 理废气和危废暂存废气合并经“水喷淋+干式除雾+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中相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氨和硫化氢排放标准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氢、臭气浓度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中臭气浓度、氯化氢浓度限值,非#烷总烃能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4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氨和硫化氢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排放值,硫酸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硫酸雾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综合废水经拟建25t/ (略) (略) 理后 (略) (略) 进亚同 (略) (略) (略) 理,尾水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其中TOC参照《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中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新通扬运河。
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鸡胚、废过滤材料、废一次性耗材、不合格品、检验废弃物、废培养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略) 和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废酸性废气吸附剂、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物、待鉴 (略) 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略) 置。普通废包装材料、废灯管、 (略) 废空气过滤器、纯水制备废弃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和废灯管出售综合利用, (略) 废空气过滤器和纯水制备废弃物 (略) 置能力的一 (略)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 (略) 理。在采取上 (略) 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苏立维 (略) 疫苗中试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 (略) 下属生物医药产业园,符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经预测, (略) 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 (略) 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并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http://**-27wu25rHspBXinm0UA 提取码: rmzi。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纸质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立维 (略) ,联 系 人:余总,联系电话:#。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 (略)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通讯地址: (略) 苏州 (略) (略) 318号。
七、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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