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南安市洪梅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洪梅敬老院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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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南安市洪梅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洪梅敬老院改扩建项目〕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略) 改扩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本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0.4727公顷。

  (二)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 (略) (略) 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略) 改扩建)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 (略) 集体经济组织为洪梅镇 (略) (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 (略) (略) 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略) 改扩建)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福利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1月26日起由洪梅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洪梅镇和 (略) 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洪梅镇人 (略)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略) 改扩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本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0.4727公顷。

  (二)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 (略) (略) 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略) 改扩建)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 (略) 集体经济组织为洪梅镇 (略) (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 (略) (略) 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略) 改扩建)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福利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1月26日起由洪梅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洪梅镇和 (略) 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洪梅镇人 (略)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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