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文化南路以东,胶济铁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奎文区文化南路以东,胶济铁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第1章 前言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 (略)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块总面积4264平方米,中心位置地理坐标:119.#°E,36.#°N,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庄家村宅基地、农业用地。地块历史上主要用于居民生活和苗木种植, (略) 于待征收状态,根据地块相关的规划材料了解到,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受 (略) 委托,潍坊久鼎 (略) 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和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到主要成果如下:
第一阶段资料收集调查结果:通过收集地块的《宗地图》、《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和2011年4月~2023年2月历史遥感影像图,了解到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庄家村宅基地和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居住、苗木种植活动使用,2019年4月林地弃耕,民宅开始拆除,2020年7月地 (略) 域被用 (略) 的绿化带,外调约#立方米土方,覆土厚度约为1.5m,进行绿化建设,土方原址用途为宅基地,一直用于居住,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和民间作坊等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2022年11月构筑物全部拆除,闲置至今,未来的规划为居住用地;历史上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和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内和周边未发现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第一阶段现场踏勘调查结果:现场踏勘期间,目标地块内不存在土壤的污染痕迹,地块内民宅已全部拆除,主要为杂草和树木,处于闲置待开发状态,未发现土壤有颜色异常和气味异常的情况,无土壤污染和腐蚀的痕迹,现场未发现建设有车间和民间小作坊的生产痕迹,未发现任何化学品的 (略) 置情况,未发现储罐、污水池、废物堆放地、垃圾堆放池;通过对地块内表层土壤的快速检测分析,未发现有数据异常情况。地 (略) 域以居住用地和学校为主;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学校、小区、农田,未发现有重大污染性企业,踏勘期间周边企业内部地面均做好了防渗和硬化措施,未发现有泄露和污染迹象;地块内 (略) 域踏勘时未闻到有刺激性气味和异味,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内和周边土壤有被污染的痕迹。
第一阶段人员访谈调查结果:调查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庄家村宅基地和林业用地,主要用于居住、苗木种植活动使用,2019年4月林地弃耕,民宅开始拆除,2020年7月地 (略) 域用作 (略) 的绿化带,外调约#立方米土方,覆土厚度约为1.5m,进行绿化建设,土方原址用途为宅基地,一直用于居住,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和民间作坊等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2022年11月构筑物全部拆除,闲置至今,在历史使用期间,未曾用于规模化养殖和民间作坊等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未曾发生过污水灌溉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地块内的民宅中未曾建设过检修、危化品存放等活动;历史上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外来垃圾、固废的填埋。地 (略) 于待征收,后续计划开发为居住用地。周边地块1km范围内建设的工业企业较少,主要存在于南侧和东侧位置,距离较远。人员访谈未听闻周边企业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的土壤未曾被污染过。
通过第一阶段的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要求,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用于后续的开发利用。
第1章 前言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 (略)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块总面积4264平方米,中心位置地理坐标:119.#°E,36.#°N,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庄家村宅基地、农业用地。地块历史上主要用于居民生活和苗木种植, (略) 于待征收状态,根据地块相关的规划材料了解到,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受 (略) 委托,潍坊久鼎 (略) 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和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到主要成果如下:
第一阶段资料收集调查结果:通过收集地块的《宗地图》、《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和2011年4月~2023年2月历史遥感影像图,了解到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庄家村宅基地和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居住、苗木种植活动使用,2019年4月林地弃耕,民宅开始拆除,2020年7月地 (略) 域被用 (略) 的绿化带,外调约#立方米土方,覆土厚度约为1.5m,进行绿化建设,土方原址用途为宅基地,一直用于居住,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和民间作坊等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2022年11月构筑物全部拆除,闲置至今,未来的规划为居住用地;历史上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和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内和周边未发现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第一阶段现场踏勘调查结果:现场踏勘期间,目标地块内不存在土壤的污染痕迹,地块内民宅已全部拆除,主要为杂草和树木,处于闲置待开发状态,未发现土壤有颜色异常和气味异常的情况,无土壤污染和腐蚀的痕迹,现场未发现建设有车间和民间小作坊的生产痕迹,未发现任何化学品的 (略) 置情况,未发现储罐、污水池、废物堆放地、垃圾堆放池;通过对地块内表层土壤的快速检测分析,未发现有数据异常情况。地 (略) 域以居住用地和学校为主;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学校、小区、农田,未发现有重大污染性企业,踏勘期间周边企业内部地面均做好了防渗和硬化措施,未发现有泄露和污染迹象;地块内 (略) 域踏勘时未闻到有刺激性气味和异味,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内和周边土壤有被污染的痕迹。
第一阶段人员访谈调查结果:调查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庄家村宅基地和林业用地,主要用于居住、苗木种植活动使用,2019年4月林地弃耕,民宅开始拆除,2020年7月地 (略) 域用作 (略) 的绿化带,外调约#立方米土方,覆土厚度约为1.5m,进行绿化建设,土方原址用途为宅基地,一直用于居住,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和民间作坊等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2022年11月构筑物全部拆除,闲置至今,在历史使用期间,未曾用于规模化养殖和民间作坊等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未曾发生过污水灌溉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地块内的民宅中未曾建设过检修、危化品存放等活动;历史上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外来垃圾、固废的填埋。地 (略) 于待征收,后续计划开发为居住用地。周边地块1km范围内建设的工业企业较少,主要存在于南侧和东侧位置,距离较远。人员访谈未听闻周边企业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的土壤未曾被污染过。
通过第一阶段的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要求,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用于后续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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