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石灰窑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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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石灰窑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6日 2024年12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93-# 、#(传真)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 福建 (略) 石灰窑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湾坞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福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 (略)

建设地点:位于 (略) (略) 湾坞镇 (略) 厂区内。总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一条600t/d石灰窑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一座4600平方米原料堆场、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和固体废物暂存仓等相关设施,项目拟年产#吨高品质活性石灰(生石灰)。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见附件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联系电话: 177点击查看>>*658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6日 2024年12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93-# 、#(传真)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 福建 (略) 石灰窑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湾坞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福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 (略)

建设地点:位于 (略) (略) 湾坞镇 (略) 厂区内。总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一条600t/d石灰窑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一座4600平方米原料堆场、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和固体废物暂存仓等相关设施,项目拟年产#吨高品质活性石灰(生石灰)。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见附件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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