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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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

发布时间:2024-12-09 文章来源: (略) 营商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略) 新风街259号2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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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
三亚崖州湾科 (略) "
(略) (略) 宁远河(大隆水库大坝下游——城东大桥段)、龙潭河、妹州沟部分流域范围
福建省环 (略)
本项目主要包括河道缓冲带保育工程、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大工程。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要求。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水生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底质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经采取本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 (略) 置,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要求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河流流域生态治理及河道清淤工程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二、水利 ”中“ 3、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4、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项目选址选线、施工布置未占用自 (略) 、风 (略)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环 (略) 中法律法规禁止 (略) 域。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 (略) 域准入目录,本项目属于准入类目。
工程施工采用了合适的施工方案,使用合理的工艺装备及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降低了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以环境保护意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文明施工,爱护环境。从施工工艺、施工设备选择、 (略) 理措施等方面综合分析,项目施工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经环保措施后,对工程 (略) 及沿 (略) 的影响基本可以得到控制。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遮护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污染。项目废水均妥 (略) 理,施工期废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采取降噪措施将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弃土、清障物、底泥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均进行 (略) 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避免超挖,通过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减小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内植被的影响。绿化种植工程禁止引入外来入侵物种。施工期禁止施工废水及其他污水进入河道。施工结束后,采取迹地恢复措施,减少扬尘及水土流失的影响。从景观、#生生态、水生生态及水土保持各方面针对性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有效减小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 (略) 域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部分监测点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超标原因可能为周围居民生活产生的噪声。 (略) 域为环境空 (略) 。根据补充监测结果可知,TSP现状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开工前,应加强施工准备工作,在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与踏勘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勘测结果进行,禁止过度开挖。同时,需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对应措施。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在网上公示过程中、报纸公示期间、布告栏公示过程中没有接到任何人反映意见或建议的电话和邮件、传真等
发布时间:2024-12-09 文章来源: (略) 营商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略) 新风街259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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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崖州湾科 (略) "
(略) (略) 宁远河(大隆水库大坝下游——城东大桥段)、龙潭河、妹州沟部分流域范围
福建省环 (略)
本项目主要包括河道缓冲带保育工程、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大工程。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要求。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水生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底质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经采取本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 (略) 置,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要求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河流流域生态治理及河道清淤工程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二、水利 ”中“ 3、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4、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项目选址选线、施工布置未占用自 (略) 、风 (略)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环 (略) 中法律法规禁止 (略) 域。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 (略) 域准入目录,本项目属于准入类目。
工程施工采用了合适的施工方案,使用合理的工艺装备及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降低了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以环境保护意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文明施工,爱护环境。从施工工艺、施工设备选择、 (略) 理措施等方面综合分析,项目施工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经环保措施后,对工程 (略) 及沿 (略) 的影响基本可以得到控制。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遮护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污染。项目废水均妥 (略) 理,施工期废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采取降噪措施将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弃土、清障物、底泥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均进行 (略) 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避免超挖,通过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减小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内植被的影响。绿化种植工程禁止引入外来入侵物种。施工期禁止施工废水及其他污水进入河道。施工结束后,采取迹地恢复措施,减少扬尘及水土流失的影响。从景观、#生生态、水生生态及水土保持各方面针对性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有效减小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 (略) 域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部分监测点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超标原因可能为周围居民生活产生的噪声。 (略) 域为环境空 (略) 。根据补充监测结果可知,TSP现状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开工前,应加强施工准备工作,在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与踏勘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勘测结果进行,禁止过度开挖。同时,需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对应措施。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在网上公示过程中、报纸公示期间、布告栏公示过程中没有接到任何人反映意见或建议的电话和邮件、传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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