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蛙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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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临武县花塘乡铺下排形村排形河

建设单位

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论证单位

湖南 (略)

入河排污口概况

1、排污口坐标:经度:112°34′28.835″,纬度:25°20′36.795″;

2、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3、排污口分类:农业排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入河方式:管道;

6、规模: 324m3/d;

7、污水排放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表1中的一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 (略) 水质的影响

根据6.2章节预测结果可知:

1)项 (略) 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情形1),尾水排入排形河后,排形河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且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对排形河水质影响甚微。

2)项目达标排放时(情形2),尾水排入排形河后,排形河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且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对排形河水质影响甚微。

3)项目养殖尾水非正常排放时,排形河下游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浓度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对环境影响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略) 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检修,禁止污水非正常排放入地表水,确保养殖尾水的达标排放。

4)项目入河排污口下游约6. (略) 省控断面武水河龟爻断面,根据“十四五”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项 (略) 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尾水排入排形河后,排形河不同距离CODcr、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对排形河水质影响甚微;项目养殖尾水非正常排放时,排形河下游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浓度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由此可见,当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正常运行时,排形河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且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当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非正常运行时,排形河下游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浓度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本项目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废水不达标立即检修,确保本项目养殖尾水的达标排放。

2、入河排污口对水域纳污能力的影响

本工程排污口位于排形河,本项目排污口下游排形河的纳污能力为COD227.464t/a、*为16.354t/a。

论证范围内无工业污染源,主要入河污染物为农业面源污染源及排污口下游河道两岸居民生活污水,期中农业面源以总磷、总氮为主,论证范围内排形河产生的生活污染源及农业面源污染物总量为:COD0.235t/a,氨氮0.0669t/a,总磷0.0116t/a,总氮0.2203t/a。本项目 (略) 理后排放总量为COD:2.393t/a,氨氮:0.162t/a,总磷0.034t/a,总氮0.220t/a。则论证范围内排形河剩余纳污能力空间为COD:224.836t/a;*:16.125t/a,总磷2.793t/a,总氮1.912t/a。即本项目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排形河中的COD、氨氮排放量小于论证范围剩余水域纳污能力,故本工程尾水排放满足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总量要求。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①对鱼类的影响分析

经过预测,项 (略) 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排污水中COD、氨氮使排形河水中COD、氨氮、TP、TN浓度有所增加,但增加幅度较小,因此,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对该河段鱼类资源的影响在鱼类可以接受范围内,项目废水排放对鱼类的影响较小。

②对其他水生生物的影响

经过论证计算可知,正常的排污状况情况下,在影响范围内的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该河段部分饵料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影响范围相对正常排放有所增大,水质变化较大,但是不会影响现状水功能,由于有机污染物浓度较高,可能引起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数量和组成的变化,耐污种数量和种类可能会增加。

排放的养殖 (略) 理后外排,养殖尾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排口入中河段附近水富营养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受纳水体属于河流,非湖泊等静态水体,区域溶解氧丰富,好氧消耗能力强,故造成的影响有限。

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本工程在设计上对养殖池、 (略) 理设施等构筑物采取以 (略) 理措施:

养殖池、苗种池的地面均需采用粘土铺地,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设环氧树脂防渗; (略) 理设施均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通过上述措施可使重 (略) 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一 (略) 防渗措施: (略) 面、垃圾集中箱放置地、仓库地面等采用黏土铺底,再在上面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通过上述措施可适当一 (略) 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主要污染途径为养殖尾水渗透,在认真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一旦发生水泥硬化层断裂,将由于防渗层的保护作用,不会对地下水源造成影响。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 (略) 域地下水产生影响。

5、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1)对控制断面水质影响分析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对排形河下游水质影响较小;正常工况条件下,污水拟建入河排污口汇入排形河后,排形河水体中COD、氨氮、TP、TN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如果本项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废水直排排形河,排形河水体中COD、氨氮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2)对排污口下游农田灌溉的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排污口上游500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口,项目排污口下游2km范围内不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主要为农业灌溉取水,且为人工取水,对比《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相应控制指标与本项目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可知项目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小于该标准相应控制限值,满足农田灌溉水质要求。

(3)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分析

据调查,项目排污口下游3800m范围内无饮用水水 (略) ,本次论证的入河排污口不在饮用 (略) 范围内,对饮用水水源地无影响。

6、 (略) 理措施及效果分析

养殖废水经自 (略) 理站和生态 (略) 理达标后排入排形河,氧化塘养殖鲶鱼、水生植物等。自 (略) 理站采取“气浮+生化一体化”的工艺,气浮可对废水中的悬浮物进 (略) 理,降低水质中有机物的含量,消毒工艺可有效灭菌, (略) (略) 理后,废水进入 (略) 置,氧化塘的主要工艺为水 (略) 置+ (略) 置, (略) 理后排入排形河。经预测,项 (略) 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尾水排入排形河后,排形河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且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对排形河水质影响甚微,养殖尾水非正常排放时,排形河下游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浓度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对环境影响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略) 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检修,禁止污水非正常排放入地表水,确保养殖尾水的达标排放。

7、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①水泵 (略) 理设施建议采用备用电源,水泵设有备用,机械设备采用性能可靠优质产品,并配备一定的应急物资。

②为使在事故状态 (略) 理设施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应在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沉淀池预留有部分容积,设有回用水泵。

③选用优质设备, (略) 理排水等各种设备,选择质量优良、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

④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

⑤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在平时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负 (略) 理运营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检查。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定期检查。

⑥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进行定时检测; (略) 理达标的废水严禁外排。

8、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在正常排污下,本排污口论证范围内,尾水均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符合 (略) 管理目标的要求。另外,从河段河势、河床的稳定以及项目尾水排放对河流生态、第三者权益的影响等诸方面因素来看,影响也较小。可见,拟设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的。

二、保护措施

1、加强对项目排放废水的监测,定期掌握排放废水水质,以便针对废水中其他污染物及 (略) 理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有定期巡查制度,做好废水排放的水质水量检测记录,并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排放信息及数据,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采样监测。

2、制定水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以保障事故废水在进入地表水之前得到有效控制,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事先拟定的应急方案进 (略) 理,及时封堵入河排污口,停止外排废水,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给 (略) 等主管部门,减小污染影响。

3、建设单位应加 (略) 理设施的管理,关键设备一用一备,防范非正常排放的发生。一旦出现事故,立即将废水暂存于事故池中,不得外排, (略) 理设施运行正常后分批次排 (略) 理设 (略) 理。

4、定期对废水排污管道进行检查,防止发生废水泄漏事故。

5、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口门设置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标准要求、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示碑、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临武县花塘乡铺下排形村排形河

建设单位

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论证单位

湖南 (略)

入河排污口概况

1、排污口坐标:经度:112°34′28.835″,纬度:25°20′36.795″;

2、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3、排污口分类:农业排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入河方式:管道;

6、规模: 324m3/d;

7、污水排放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表1中的一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 (略) 水质的影响

根据6.2章节预测结果可知:

1)项 (略) 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情形1),尾水排入排形河后,排形河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且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对排形河水质影响甚微。

2)项目达标排放时(情形2),尾水排入排形河后,排形河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且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对排形河水质影响甚微。

3)项目养殖尾水非正常排放时,排形河下游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浓度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对环境影响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略) 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检修,禁止污水非正常排放入地表水,确保养殖尾水的达标排放。

4)项目入河排污口下游约6. (略) 省控断面武水河龟爻断面,根据“十四五”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项 (略) 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尾水排入排形河后,排形河不同距离CODcr、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对排形河水质影响甚微;项目养殖尾水非正常排放时,排形河下游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浓度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由此可见,当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正常运行时,排形河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且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当临武县儒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牛蛙养殖项目非正常运行时,排形河下游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浓度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本项目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废水不达标立即检修,确保本项目养殖尾水的达标排放。

2、入河排污口对水域纳污能力的影响

本工程排污口位于排形河,本项目排污口下游排形河的纳污能力为COD227.464t/a、*为16.354t/a。

论证范围内无工业污染源,主要入河污染物为农业面源污染源及排污口下游河道两岸居民生活污水,期中农业面源以总磷、总氮为主,论证范围内排形河产生的生活污染源及农业面源污染物总量为:COD0.235t/a,氨氮0.0669t/a,总磷0.0116t/a,总氮0.2203t/a。本项目 (略) 理后排放总量为COD:2.393t/a,氨氮:0.162t/a,总磷0.034t/a,总氮0.220t/a。则论证范围内排形河剩余纳污能力空间为COD:224.836t/a;*:16.125t/a,总磷2.793t/a,总氮1.912t/a。即本项目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排形河中的COD、氨氮排放量小于论证范围剩余水域纳污能力,故本工程尾水排放满足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总量要求。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①对鱼类的影响分析

经过预测,项 (略) 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排污水中COD、氨氮使排形河水中COD、氨氮、TP、TN浓度有所增加,但增加幅度较小,因此,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对该河段鱼类资源的影响在鱼类可以接受范围内,项目废水排放对鱼类的影响较小。

②对其他水生生物的影响

经过论证计算可知,正常的排污状况情况下,在影响范围内的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该河段部分饵料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影响范围相对正常排放有所增大,水质变化较大,但是不会影响现状水功能,由于有机污染物浓度较高,可能引起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数量和组成的变化,耐污种数量和种类可能会增加。

排放的养殖 (略) 理后外排,养殖尾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排口入中河段附近水富营养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受纳水体属于河流,非湖泊等静态水体,区域溶解氧丰富,好氧消耗能力强,故造成的影响有限。

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本工程在设计上对养殖池、 (略) 理设施等构筑物采取以 (略) 理措施:

养殖池、苗种池的地面均需采用粘土铺地,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设环氧树脂防渗; (略) 理设施均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通过上述措施可使重 (略) 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一 (略) 防渗措施: (略) 面、垃圾集中箱放置地、仓库地面等采用黏土铺底,再在上面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通过上述措施可适当一 (略) 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主要污染途径为养殖尾水渗透,在认真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一旦发生水泥硬化层断裂,将由于防渗层的保护作用,不会对地下水源造成影响。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 (略) 域地下水产生影响。

5、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1)对控制断面水质影响分析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对排形河下游水质影响较小;正常工况条件下,污水拟建入河排污口汇入排形河后,排形河水体中COD、氨氮、TP、TN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如果本项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废水直排排形河,排形河水体中COD、氨氮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2)对排污口下游农田灌溉的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排污口上游500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口,项目排污口下游2km范围内不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主要为农业灌溉取水,且为人工取水,对比《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相应控制指标与本项目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可知项目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小于该标准相应控制限值,满足农田灌溉水质要求。

(3)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分析

据调查,项目排污口下游3800m范围内无饮用水水 (略) ,本次论证的入河排污口不在饮用 (略) 范围内,对饮用水水源地无影响。

6、 (略) 理措施及效果分析

养殖废水经自 (略) 理站和生态 (略) 理达标后排入排形河,氧化塘养殖鲶鱼、水生植物等。自 (略) 理站采取“气浮+生化一体化”的工艺,气浮可对废水中的悬浮物进 (略) 理,降低水质中有机物的含量,消毒工艺可有效灭菌, (略) (略) 理后,废水进入 (略) 置,氧化塘的主要工艺为水 (略) 置+ (略) 置, (略) 理后排入排形河。经预测,项 (略) 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尾水排入排形河后,排形河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污染物浓度增幅不大,且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对排形河水质影响甚微,养殖尾水非正常排放时,排形河下游不同距离COD、氨氮、TP、TN浓度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对环境影响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略) 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检修,禁止污水非正常排放入地表水,确保养殖尾水的达标排放。

7、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①水泵 (略) 理设施建议采用备用电源,水泵设有备用,机械设备采用性能可靠优质产品,并配备一定的应急物资。

②为使在事故状态 (略) 理设施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应在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沉淀池预留有部分容积,设有回用水泵。

③选用优质设备, (略) 理排水等各种设备,选择质量优良、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

④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

⑤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在平时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负 (略) 理运营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检查。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定期检查。

⑥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进行定时检测; (略) 理达标的废水严禁外排。

8、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在正常排污下,本排污口论证范围内,尾水均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符合 (略) 管理目标的要求。另外,从河段河势、河床的稳定以及项目尾水排放对河流生态、第三者权益的影响等诸方面因素来看,影响也较小。可见,拟设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的。

二、保护措施

1、加强对项目排放废水的监测,定期掌握排放废水水质,以便针对废水中其他污染物及 (略) 理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有定期巡查制度,做好废水排放的水质水量检测记录,并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排放信息及数据,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采样监测。

2、制定水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以保障事故废水在进入地表水之前得到有效控制,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事先拟定的应急方案进 (略) 理,及时封堵入河排污口,停止外排废水,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给 (略) 等主管部门,减小污染影响。

3、建设单位应加 (略) 理设施的管理,关键设备一用一备,防范非正常排放的发生。一旦出现事故,立即将废水暂存于事故池中,不得外排, (略) 理设施运行正常后分批次排 (略) 理设 (略) 理。

4、定期对废水排污管道进行检查,防止发生废水泄漏事故。

5、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口门设置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标准要求、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示碑、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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