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三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三亚自然资 (略)
关于《 (略) 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略) 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 (略) 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3)整改完成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 (略) ?
2024年12月9日?????
《 (略) 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5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53):推进坡加村、立才农场十队、北罗岭、荔枝岭、龙楼队等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开展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
整改牵头单位 | (略) 自然资 (略)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许景山,# |
整改完成情况 | (略) 自然资 (略) 已组织专家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育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略) 、 (略) (略) 等有关单位对北罗岭、荔枝岭、坡加村、龙楼队、立才农场十队等5个矿山开展竣工验收。经核验审查,矿山植被生长茂盛,复绿效果较好,已达到治理目标,验收组专家予以通过竣工验收。 |
验收意见 | 验收组对照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要求,确认该整改事项已完成,复核整改工作要求,达到销号的标准。 |
工作成效 | 根据验收专家组出具的复验意见,认定北罗岭、荔枝岭、坡加村、龙楼队、立才农场十队等5家矿山企业已基本按照设计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消除了矿山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且植被生长茂盛,复绿效果较好,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目标。 |
三亚自然资 (略)
关于《 (略) 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略) 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 (略) 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3)整改完成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 (略) ?
2024年12月9日?????
《 (略) 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5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53):推进坡加村、立才农场十队、北罗岭、荔枝岭、龙楼队等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开展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
整改牵头单位 | (略) 自然资 (略)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许景山,# |
整改完成情况 | (略) 自然资 (略) 已组织专家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育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略) 、 (略) (略) 等有关单位对北罗岭、荔枝岭、坡加村、龙楼队、立才农场十队等5个矿山开展竣工验收。经核验审查,矿山植被生长茂盛,复绿效果较好,已达到治理目标,验收组专家予以通过竣工验收。 |
验收意见 | 验收组对照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要求,确认该整改事项已完成,复核整改工作要求,达到销号的标准。 |
工作成效 | 根据验收专家组出具的复验意见,认定北罗岭、荔枝岭、坡加村、龙楼队、立才农场十队等5家矿山企业已基本按照设计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消除了矿山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且植被生长茂盛,复绿效果较好,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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