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2024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城水电站、荣哲艺兴禾粉涂新材料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2024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城水电站、荣哲艺兴禾粉涂新材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
传 真:0917-#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眉县首善街 (略) (略) 中段
邮 编:#
附件: 1.关于眉县关城 (略) 关城水电站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关于陕西 (略) 新型密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3.关于陕西君 (略) 君禾新型粉末涂料厂房及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略) (略) (略)
2024年7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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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关于眉县关城 (略) 关城水电站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关于陕西 (略) 新型密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3.关于陕西君 (略) 君禾新型粉末涂料厂房及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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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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