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杜 (略) 79号5幢首层自编之1

(地理位置:东经113度0分13.404秒,北纬22度36分52.078秒)

主要产品名称

海绵产品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4年5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4年7月19日

调试时间

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4年9月12日-9月13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略) (略)

投资总概算

2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20

比例

10%

实际总概算

200

环保投资

20

比例

1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实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

7、《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起实行);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10、广东省《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11、《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

12、《 (略) (略)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略) ,2024年5月;

13、《 (略) (略)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蓬环审〔2024〕95号,2024年7月18日。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和杜 (略) 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经市 (略) 排入杜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杜阮河。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 mg/L)

污染物

BOD5

CODCr

SS

氨氮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00

≤500

≤400

(略) 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130

≤300

≤200

≤25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130

≤300

≤200

≤25

2、废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MDI、TDI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投料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此外, (略) 内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序

污染因子

有组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执行标准

排气筒编号和高度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发泡

非*烷总烃

DA001,15m

60

/

4.0

*

颗粒物

/

/

/

1.0

*

*苯二异氰酸酯(1)(TDI)

DA001,15m

1

/

/

*

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1)(MDI)

DA001,15m

1

/

/

*

恶臭

DA001,15m

2000(无量纲)

/

20(无量纲)

*

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0.5kg/t产品

备注:(1)TDI和MDI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2)本项目搬迁后营运期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2506t/a,年产海绵量为1100t/a,即本项目搬迁后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2278kg/t产品<0.5kg/t产品,满足标准要求。

(略) 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名称

NMHC

6

(略) 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DB44/2367-2022

20

(略) 任意一次浓度值

3、噪声污染物控制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声环 (略) 排放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4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查看附件.pdf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杜 (略) 79号5幢首层自编之1

(地理位置:东经113度0分13.404秒,北纬22度36分52.078秒)

主要产品名称

海绵产品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4年5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4年7月19日

调试时间

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4年9月12日-9月13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略) (略)

投资总概算

2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20

比例

10%

实际总概算

200

环保投资

20

比例

1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实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

7、《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起实行);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10、广东省《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11、《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

12、《 (略) (略)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略) ,2024年5月;

13、《 (略) (略) 年产海绵产品110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蓬环审〔2024〕95号,2024年7月18日。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和杜 (略) 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经市 (略) 排入杜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杜阮河。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 mg/L)

污染物

BOD5

CODCr

SS

氨氮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00

≤500

≤400

(略) 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130

≤300

≤200

≤25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130

≤300

≤200

≤25

2、废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MDI、TDI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以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投料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此外, (略) 内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序

污染因子

有组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执行标准

排气筒编号和高度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发泡

非*烷总烃

DA001,15m

60

/

4.0

*

颗粒物

/

/

/

1.0

*

*苯二异氰酸酯(1)(TDI)

DA001,15m

1

/

/

*

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1)(MDI)

DA001,15m

1

/

/

*

恶臭

DA001,15m

2000(无量纲)

/

20(无量纲)

*

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0.5kg/t产品

备注:(1)TDI和MDI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2)本项目搬迁后营运期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2506t/a,年产海绵量为1100t/a,即本项目搬迁后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2278kg/t产品<0.5kg/t产品,满足标准要求。

(略) 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名称

NMHC

6

(略) 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DB44/2367-2022

20

(略) 任意一次浓度值

3、噪声污染物控制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声环 (略) 排放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4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查看附件.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