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县域商业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拨付2024年县域商业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为加强我县商业体系建设,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2024年我县积极策划包装了两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即新宾县榆树乡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项目、苇子峪镇食用菌产地集配中心项目。目前,两个在库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内容,进入运营阶段。依企业拨款申请, (略) 聘请 (略) 对项目总体建设情况,尤其是符合支持环节的设备投入部分进行了审计核验,审计报告 (略) (略) 审核。现将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宾县榆树乡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900余平方米,总投资*元,规划建设农产品集配中心,含各类农产品分拣、烘干、冷藏、冷冻、保鲜、切割及辅助销售板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全县香菇、赤松茸、野生菌及山野菜的收购及初加工,可带动周边农民就业人数100人,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苇子峪镇食用菌产地集配中心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1200㎡,总投资*元,建设食用菌产地集配中心,包括原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域。项目建成后,可有效促进当地食用菌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种植户提供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增收途径。

二、补助资金分配及补款计划

根据辽商批发函﹝2022﹞71号《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 (略) 关于开展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支持环节参考清单》规定:“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原则上对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符合支持环节实际投入比例的50%,且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经审核,两个项目符合支持环节的补助资金总计应为不超过3,083,000元。目前,我县获批的实际补助资金为2,371,150元,不足以按照最高50%的比例进行补贴, (略) 计划按实有资金于12月20日前进行第一期拨付,差额部分再次积极对上争取。

按照两个项目投资额及核验后的有效投资凭证计算,计划给予榆树乡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元,苇子峪镇食用菌产地集配中心项目补助资金93.*元。若后期上级追加县域补助资金,将继续按照核算比例为企业发放差额补助资金。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如有疑议,反馈电话*。



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 (略)

2024年12月9日


为加强我县商业体系建设,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2024年我县积极策划包装了两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即新宾县榆树乡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项目、苇子峪镇食用菌产地集配中心项目。目前,两个在库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内容,进入运营阶段。依企业拨款申请, (略) 聘请 (略) 对项目总体建设情况,尤其是符合支持环节的设备投入部分进行了审计核验,审计报告 (略) (略) 审核。现将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宾县榆树乡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900余平方米,总投资*元,规划建设农产品集配中心,含各类农产品分拣、烘干、冷藏、冷冻、保鲜、切割及辅助销售板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全县香菇、赤松茸、野生菌及山野菜的收购及初加工,可带动周边农民就业人数100人,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苇子峪镇食用菌产地集配中心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1200㎡,总投资*元,建设食用菌产地集配中心,包括原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域。项目建成后,可有效促进当地食用菌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种植户提供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增收途径。

二、补助资金分配及补款计划

根据辽商批发函﹝2022﹞71号《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 (略) 关于开展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支持环节参考清单》规定:“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原则上对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符合支持环节实际投入比例的50%,且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经审核,两个项目符合支持环节的补助资金总计应为不超过3,083,000元。目前,我县获批的实际补助资金为2,371,150元,不足以按照最高50%的比例进行补贴, (略) 计划按实有资金于12月20日前进行第一期拨付,差额部分再次积极对上争取。

按照两个项目投资额及核验后的有效投资凭证计算,计划给予榆树乡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元,苇子峪镇食用菌产地集配中心项目补助资金93.*元。若后期上级追加县域补助资金,将继续按照核算比例为企业发放差额补助资金。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如有疑议,反馈电话*。



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 (略)

2024年12月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