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樟木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略) 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我公司委托湖南省 (略) 对《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略) 理厂(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略) 理厂(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地点: (略) 松木经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松 (略) (略) (略) 理厂总用地面积90亩(一期污水厂占地32.78亩、人工湿地及预留用地26.02亩、 (略) 占地31.2亩), (略) 理规模为(略)m3/d。本项目为 (略) (略) 理厂一期工程,一期污水厂用地面积32.78亩,处理规模(略)m3/d。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自身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污泥脱水间脱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污泥脱水滤液及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自身产生的各类废水进入本 (略) 理。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 (略) 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硫酸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及化验室废气。
化验室废气主要为化验过程中使用的部分药剂挥发产生的废气,化验室药剂用量很小且化验室药剂配置等均在半封闭通风橱中进行,产生的废气量很少;硫酸储罐大小呼吸采用水封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 (略) 理恶臭采用生物滤池+活性 (略) 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风机、各类机泵等生产设备噪声,建成后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栅渣、沉砂以及生化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物除臭废滤料生产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尾水排放对白鹭港、湘江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分析,只需进行污染物源强核算,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 , (略) 浓度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 -2002)表4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 (略) 域声环境质量带来较为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栅渣、沉砂以及生化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物除臭废滤料生产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措施后,对地下水质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6、风险影响分析:根据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分别有:化学品硫酸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泄漏,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火灾带来消防废水二次污染等。综合上述分析可知,建设单位在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继续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不断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全厂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略) 理厂(一期)项目是《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总体规划(2023-2035年)》、《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同步规划、建 (略) 工业污 (略) 理设施,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及“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建成后 (略) 域生态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
2、报告书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从本公示登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q.com。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734-(略)
地址:松木经 (略) 创业中心102室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省 (略)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734-(略)
地址: (略) (略) (略) 8号沐林美郡28栋509室
(略) (略)
2024年12月9日
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略) 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我公司委托湖南省 (略) 对《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略) 理厂(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略) 理厂(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地点: (略) 松木经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松 (略) (略) (略) 理厂总用地面积90亩(一期污水厂占地32.78亩、人工湿地及预留用地26.02亩、 (略) 占地31.2亩), (略) 理规模为(略)m3/d。本项目为 (略) (略) 理厂一期工程,一期污水厂用地面积32.78亩,处理规模(略)m3/d。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自身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污泥脱水间脱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污泥脱水滤液及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自身产生的各类废水进入本 (略) 理。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 (略) 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硫酸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及化验室废气。
化验室废气主要为化验过程中使用的部分药剂挥发产生的废气,化验室药剂用量很小且化验室药剂配置等均在半封闭通风橱中进行,产生的废气量很少;硫酸储罐大小呼吸采用水封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 (略) 理恶臭采用生物滤池+活性 (略) 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风机、各类机泵等生产设备噪声,建成后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栅渣、沉砂以及生化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物除臭废滤料生产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尾水排放对白鹭港、湘江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分析,只需进行污染物源强核算,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 , (略) 浓度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 -2002)表4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 (略) 域声环境质量带来较为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栅渣、沉砂以及生化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物除臭废滤料生产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措施后,对地下水质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6、风险影响分析:根据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分别有:化学品硫酸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泄漏,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火灾带来消防废水二次污染等。综合上述分析可知,建设单位在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继续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不断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全厂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略) 理厂(一期)项目是《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总体规划(2023-2035年)》、《湖南衡阳松木经 (略) (略)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同步规划、建 (略) 工业污 (略) 理设施,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及“三线一单”生态 (略) 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建成后 (略) 域生态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
2、报告书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从本公示登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q.com。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734-(略)
地址:松木经 (略) 创业中心102室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省 (略)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734-(略)
地址: (略) (略) (略) 8号沐林美郡28栋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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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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