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城县红木文化新区路网改造工程滨河东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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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城县红木文化新区路网改造工程滨河东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049号

大城县人民政府:

  大城县红木 (略) 网改造工程滨河东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2152公顷(其中耕地0.8834公顷、非耕农用地0.3318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5592公顷(其中耕地0.0978公顷、非耕农用地0.4614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7744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大城县红木 (略) 网改造工程滨河东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1月30日

  冀政转征函〔2024〕1049号

大城县人民政府:

  大城县红木 (略) 网改造工程滨河东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2152公顷(其中耕地0.8834公顷、非耕农用地0.3318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5592公顷(其中耕地0.0978公顷、非耕农用地0.4614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7744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大城县红木 (略) 网改造工程滨河东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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