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奥特莱斯项目周边零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原奥特莱斯项目周边零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原奥特莱斯项目周边零星地 (略) (略) 松杨湖街道云欣大 (略) (略) 东北角。划拨红线面积8311 m2(其中地块一面积为2920 m2,地块二面积为5391 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 113.(略)°,N:29.(略)°。
调查地块原用途主要为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见附件6农转非审批单),2020年前 (略) (略) 云溪乡东风村集体用地( (略) 划 (略) 松杨 (略) (略) )。2020年至今,该地块由湖南城陵矶临港 (略) 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收储。根据《湖南城陵 (略) 用地规划图》,确定未来原奥特莱斯项目周边零星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因此该地块在变更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项目组于2024年11月29日开始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并编制了调查报告。具体工作包括对地块以及 (略) 域的资料收集及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调查的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厂,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情况;
2、地块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调查未见危险 (略) 置等迹象;
3、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内无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露,无管线、沟渠泄露,周边历史上没有大气沉降污染源头和途径;
4、地块内未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经过第一阶段的全面调查,可以确定其现场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开发利用,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原奥特莱斯项目周边零星地 (略) (略) 松杨湖街道云欣大 (略) (略) 东北角。划拨红线面积8311 m2(其中地块一面积为2920 m2,地块二面积为5391 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 113.(略)°,N:29.(略)°。
调查地块原用途主要为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见附件6农转非审批单),2020年前 (略) (略) 云溪乡东风村集体用地( (略) 划 (略) 松杨 (略) (略) )。2020年至今,该地块由湖南城陵矶临港 (略) 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收储。根据《湖南城陵 (略) 用地规划图》,确定未来原奥特莱斯项目周边零星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因此该地块在变更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项目组于2024年11月29日开始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并编制了调查报告。具体工作包括对地块以及 (略) 域的资料收集及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调查的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厂,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情况;
2、地块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调查未见危险 (略) 置等迹象;
3、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内无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露,无管线、沟渠泄露,周边历史上没有大气沉降污染源头和途径;
4、地块内未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经过第一阶段的全面调查,可以确定其现场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开发利用,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