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草案》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玉环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草案》公示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完善 (略) 规划管理方式,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 (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61号)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 (略) 村庄实际规划管理需要,我局编制了《 (略) “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草案)》(详见附件), (略) (略) 规划管理全覆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0起至2024年1月8日,共30天。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邮寄地址: (略) (略) 1 (略) 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规划科(请在信封上标注“ (略) ‘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576-*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完善 (略) 规划管理方式,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 (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61号)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 (略) 村庄实际规划管理需要,我局编制了《 (略) “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草案)》(详见附件), (略) (略) 规划管理全覆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0起至2024年1月8日,共30天。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邮寄地址: (略) (略) 1 (略) 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规划科(请在信封上标注“ (略) ‘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576-*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