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仟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仟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湖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 (略) 年产1000吨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湖北 (略) 年产1000吨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项 (略) 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 (略) 。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湖北 (略) 年产1000吨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项目建设地 (略) (略)城十里铺村6组宜都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个生产车间500m2、2个成品仓库总建筑面积500m2,布置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1条,购置破碎机、滚筒筛、搅拌机及制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环保型机制炭1000吨。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略) ;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湿法破碎,筛分、投料工序采取喷雾降尘措施;加强车间地面清扫及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保养维护,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地面沉降粉尘、沉淀池污泥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点,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湖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 (略) 年产1000吨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湖北 (略) 年产1000吨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项 (略) 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 (略) 。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湖北 (略) 年产1000吨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项目建设地 (略) (略)城十里铺村6组宜都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个生产车间500m2、2个成品仓库总建筑面积500m2,布置环保型机制炭生产线1条,购置破碎机、滚筒筛、搅拌机及制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环保型机制炭1000吨。该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略) ;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湿法破碎,筛分、投料工序采取喷雾降尘措施;加强车间地面清扫及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保养维护,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地面沉降粉尘、沉淀池污泥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点,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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