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8月01日-2024年08月31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8月01日-2024年08月31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01日-2024年8月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02日-2024年9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46-(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218号

邮 编:(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东环审〔2024〕58号关于利 (略) 氢气系统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pdf 东环审〔2024〕58号 2024.08.12
2 东环审〔2024〕59 (略) 城投管 (略) 中石化济青二线至中心城气源引进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期)批复.pdf 东环审〔2024〕59号 2024.08.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01日-2024年8月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02日-2024年9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46-(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218号

邮 编:(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东环审〔2024〕58号关于利 (略) 氢气系统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pdf 东环审〔2024〕58号 2024.08.12
2 东环审〔2024〕59 (略) 城投管 (略) 中石化济青二线至中心城气源引进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期)批复.pdf 东环审〔2024〕59号 2024.08.16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