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公告--关于苍南县霞关新星船舶修造厂普通合伙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12月10日公告--关于苍南县霞关新星船舶修造厂普通合伙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略) 作出对苍南县霞关新星船舶修造厂(普通合伙)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苍南县霞关新星船舶修造厂(普通合伙)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温环苍建﹝2024﹞140号

2024.12.9

温环苍建﹝2024﹞141号苍南县霞关新星船舶修造厂(普通合伙)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2024.12.9.pdf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略) (略) 作出对苍南县霞关新星船舶修造厂(普通合伙)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苍南县霞关新星船舶修造厂(普通合伙)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温环苍建﹝2024﹞140号

2024.12.9

温环苍建﹝2024﹞141号苍南县霞关新星船舶修造厂(普通合伙)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2024.12.9.pdf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