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博检淄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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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博检淄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标题: (略) (略) 关于拟对博检(淄博) (略)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33Q/20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0 发布机构: (略) (略)
(略) (略) 关于拟对博检(淄博) (略)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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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博检(淄博) (略)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

博检(淄博) (略)

淄 (略) (略) 1999号育奇谷9号厂房一楼

山东 (略)

项目位于淄 (略) (略) 1999号育奇谷9号厂房一楼。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该项目设物理、化学、油 (略) ,购置测定仪、滴定仪、试验机等实验设备并配套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进行物理实验1000个、化学实验400个、油品实验8000个的实验检测规模。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各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 (略) 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等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对应的速率限值基础上严格50%执行。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限值要求。二*苯、*醇及环己烷等特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

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 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二*苯、异*醇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限值要求。厂界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衣清洗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第一次清洗废水作 (略) 理)、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 (略) (略) (略) (略) (略) 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水质净化三分 (略) 理。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 (略) 限值要求,其他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略) 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略) 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略) 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实验器皿第一次清洗废水、实验废弃物、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煤油、废溶剂油、废白油、废紫外线灯管、废催化剂等按照危废进行管理。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五)严格落实总量及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等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六)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七)其他要求。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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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博检(淄博) (略)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

博检(淄博) (略)

淄 (略) (略) 1999号育奇谷9号厂房一楼

山东 (略)

项目位于淄 (略) (略) 1999号育奇谷9号厂房一楼。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该项目设物理、化学、油 (略) ,购置测定仪、滴定仪、试验机等实验设备并配套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进行物理实验1000个、化学实验400个、油品实验8000个的实验检测规模。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各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 (略) 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等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对应的速率限值基础上严格50%执行。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限值要求。二*苯、*醇及环己烷等特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

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 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二*苯、异*醇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限值要求。厂界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衣清洗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第一次清洗废水作 (略) 理)、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 (略) (略) (略) (略) (略) 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水质净化三分 (略) 理。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 (略) 限值要求,其他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略) 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略) 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略) 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实验器皿第一次清洗废水、实验废弃物、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煤油、废溶剂油、废白油、废紫外线灯管、废催化剂等按照危废进行管理。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五)严格落实总量及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等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六)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七)其他要求。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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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略) (略) 关于拟对博检(淄博) (略)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33Q/20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0 发布机构: (略) (略)
(略) (略) 关于拟对博检(淄博) (略)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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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博检(淄博) (略)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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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

博检(淄博) (略)

淄 (略) (略) 1999号育奇谷9号厂房一楼

山东 (略)

项目位于淄 (略) (略) 1999号育奇谷9号厂房一楼。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该项目设物理、化学、油 (略) ,购置测定仪、滴定仪、试验机等实验设备并配套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进行物理实验1000个、化学实验400个、油品实验8000个的实验检测规模。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各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 (略) 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等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对应的速率限值基础上严格50%执行。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限值要求。二*苯、*醇及环己烷等特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

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 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二*苯、异*醇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限值要求。厂界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衣清洗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第一次清洗废水作 (略) 理)、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 (略) (略) (略) (略) (略) 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水质净化三分 (略) 理。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 (略) 限值要求,其他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略) 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略) 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略) 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实验器皿第一次清洗废水、实验废弃物、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煤油、废溶剂油、废白油、废紫外线灯管、废催化剂等按照危废进行管理。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五)严格落实总量及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等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六)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七)其他要求。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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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博检(淄博) (略)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博检(淄博)检测实验室项目

博检(淄博) (略)

淄 (略) (略) 1999号育奇谷9号厂房一楼

山东 (略)

项目位于淄 (略) (略) 1999号育奇谷9号厂房一楼。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该项目设物理、化学、油 (略) ,购置测定仪、滴定仪、试验机等实验设备并配套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进行物理实验1000个、化学实验400个、油品实验8000个的实验检测规模。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各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 (略) 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等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对应的速率限值基础上严格50%执行。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限值要求。二*苯、*醇及环己烷等特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

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 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二*苯、异*醇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限值要求。厂界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衣清洗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第一次清洗废水作 (略) 理)、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 (略) (略) (略) (略) (略) 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水质净化三分 (略) 理。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 (略) 限值要求,其他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略) 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略) 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略) 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实验器皿第一次清洗废水、实验废弃物、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煤油、废溶剂油、废白油、废紫外线灯管、废催化剂等按照危废进行管理。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五)严格落实总量及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等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六)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七)其他要求。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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