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城北片区河道排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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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城北片区河道排涝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 (略) (略) 河道排涝治理工程》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河道排涝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 (略) 城区北部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 (略) (略) 的凌都河、公园河、坡谷河等河道进行排涝治理,治理河长为6917米,包括新建护岸总长7111米,改造排水涵管5座,新建截污管道1099米等。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排水工程(涵管工程和截污工程)、疏浚工程等。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进入广 (略) (略) 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1)。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略) 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 (略) 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新 (略) 255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6-(略)

2、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龙景街道新环球大厦右塔1901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关联文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 (略) (略) 河道排涝治理工程》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河道排涝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 (略) 城区北部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 (略) (略) 的凌都河、公园河、坡谷河等河道进行排涝治理,治理河长为6917米,包括新建护岸总长7111米,改造排水涵管5座,新建截污管道1099米等。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排水工程(涵管工程和截污工程)、疏浚工程等。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进入广 (略) (略) 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1)。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略) 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 (略) 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新 (略) 255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6-(略)

2、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龙景街道新环球大厦右塔1901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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