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对承担我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拨付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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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对承担我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拨付前的公示

按照灵寿县人民政府《2024年灵寿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已由灵寿县 (略) 、石家庄 (略) 、灵寿县 (略) 实施完毕。 (略) 组成验收小组,通过查看各环节作业量、审核确认表等项目资料,随机抽查了面积不少于第三方质检面积的3%,认为上述3家项目实施主体均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现进行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李艳利 柳杰
联系电话:0311-(略)
灵寿县 (略)
2024年12月10日
按照灵寿县人民政府《2024年灵寿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已由灵寿县 (略) 、石家庄 (略) 、灵寿县 (略) 实施完毕。 (略) 组成验收小组,通过查看各环节作业量、审核确认表等项目资料,随机抽查了面积不少于第三方质检面积的3%,认为上述3家项目实施主体均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现进行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李艳利 柳杰
联系电话:0311-(略)
灵寿县 (略)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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