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信访专项法律服务
年度信访专项法律服务
各律师事务所:
我局现拟采购2024-2025年信访专项法律服务,为确保信访专项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现向广大具备相关资质的律所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涉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三、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协 (略) 理#热线投诉问题;
(二) (略) 理涉自然资源信访件辅助性工作;
(三)协助信访室成员现场接访及根据需求指派 (略) 信访综合政务中心辅助接访,在接访现场解决信访中需要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
(四)为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件定期研判;
(五)根据需求协助信访宣传及培训等事项。
四、服务团队要求
为保证信访专项服务质量,要求如下:
(一)具备自然资源领域法律实务经验的优先;
(二)提供2名律师助理通过驻点提供法律服务。其中至少安排一名具备三年以上为行政机关辅助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律师助理提供驻点服务;律师助理均需具备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服务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信访辅助工作;
(四)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或者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略) 要求进行更换;
五、律所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事务所须成立五年以上,从业人员至少具备30名以上执业律师;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具有自然资源领域丰富的实务经验。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等;
(二)报价应详细列明律师事务所资质、服务人员安排、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
(三)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四)报价单应加盖公章并附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报价文件提交
(一)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
(二)提交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密封后 (略) 地址;
(三)我局将对收到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在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律所参与后续协商;
(四)各律师事务所需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未提供资质佐证文件的内容,本次询价将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在同等报价情形下,我局将根据律所资质及服务团队资格、工作经验择优选取。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大亚湾经济技 (略) 分局
联系人:区工
联系电话:0752-#
联系地址: (略) (略) 澳头街道北澳大道2号国土资源大厦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作为询价之用,不构成要约或承诺;
(二)我局保留对本次询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感谢各 (略) 工作的支持,期待与您的合作!
(略) (略) 大亚湾经济技 (略) 分局
2024年12月10日
各律师事务所:
我局现拟采购2024-2025年信访专项法律服务,为确保信访专项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现向广大具备相关资质的律所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涉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三、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协 (略) 理#热线投诉问题;
(二) (略) 理涉自然资源信访件辅助性工作;
(三)协助信访室成员现场接访及根据需求指派 (略) 信访综合政务中心辅助接访,在接访现场解决信访中需要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
(四)为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件定期研判;
(五)根据需求协助信访宣传及培训等事项。
四、服务团队要求
为保证信访专项服务质量,要求如下:
(一)具备自然资源领域法律实务经验的优先;
(二)提供2名律师助理通过驻点提供法律服务。其中至少安排一名具备三年以上为行政机关辅助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律师助理提供驻点服务;律师助理均需具备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服务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信访辅助工作;
(四)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或者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略) 要求进行更换;
五、律所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事务所须成立五年以上,从业人员至少具备30名以上执业律师;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具有自然资源领域丰富的实务经验。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等;
(二)报价应详细列明律师事务所资质、服务人员安排、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
(三)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四)报价单应加盖公章并附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报价文件提交
(一)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
(二)提交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密封后 (略) 地址;
(三)我局将对收到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在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律所参与后续协商;
(四)各律师事务所需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未提供资质佐证文件的内容,本次询价将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在同等报价情形下,我局将根据律所资质及服务团队资格、工作经验择优选取。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大亚湾经济技 (略) 分局
联系人:区工
联系电话:0752-#
联系地址: (略) (略) 澳头街道北澳大道2号国土资源大厦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作为询价之用,不构成要约或承诺;
(二)我局保留对本次询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感谢各 (略) 工作的支持,期待与您的合作!
(略) (略) 大亚湾经济技 (略) 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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