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物活性材料提取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生物活性材料提取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生物活性材料提取实验室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生物活性材料提取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地点 | 造#乡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禹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长丰县造 (略) 1号,租赁安徽 (略) 研发楼2、3层,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GMP洁净实验室,项目建成投产后,实际年研发核酸类产品320kg(高纯S-PDRN80kg、S-PN(PDRN)级品80kg、DNA钙40kg、DNA镁40kg、DNA锌40kg、小分子S-PDRN40kg)。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废水、三效蒸发器冷凝水以及综合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原料解冻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冻干废水)。其中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由槽车清运至下塘工业 (略) (略) 理;喷淋废液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废水、三效蒸发器冷凝水经收集后用于 (略) 企业生产使用,不外排;综合废水经三效蒸 (略) 理,三效蒸发器废盐及残液作 (略) 置,不外排。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开发、原料提取实验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和HCl。废气经设备密闭抽风收集后与微负压收集的危废库废气一并通过碱液喷 (略) 理,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工 (略) 理 (略) 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厂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 (略) (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081t/a。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 (略) 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料废物、废滤膜、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质回收单位;沾染有机物的废滤膜、离心固废、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实验废物、三效蒸发器废盐及残液、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生物活性材料提取实验室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生物活性材料提取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地点 | 造#乡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禹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长丰县造 (略) 1号,租赁安徽 (略) 研发楼2、3层,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GMP洁净实验室,项目建成投产后,实际年研发核酸类产品320kg(高纯S-PDRN80kg、S-PN(PDRN)级品80kg、DNA钙40kg、DNA镁40kg、DNA锌40kg、小分子S-PDRN40kg)。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废水、三效蒸发器冷凝水以及综合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原料解冻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冻干废水)。其中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由槽车清运至下塘工业 (略) (略) 理;喷淋废液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废水、三效蒸发器冷凝水经收集后用于 (略) 企业生产使用,不外排;综合废水经三效蒸 (略) 理,三效蒸发器废盐及残液作 (略) 置,不外排。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开发、原料提取实验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和HCl。废气经设备密闭抽风收集后与微负压收集的危废库废气一并通过碱液喷 (略) 理,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工 (略) 理 (略) 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厂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 (略) (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081t/a。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 (略) 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料废物、废滤膜、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质回收单位;沾染有机物的废滤膜、离心固废、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实验废物、三效蒸发器废盐及残液、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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