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堃源新材料食药级纸、塑包装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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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堃源新材料食药级纸、塑包装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堃 (略) 合肥堃源新材料食药级纸、塑包装新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合肥堃源新材料食药级纸、塑包装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造*乡

建设单位

合肥堃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长丰县造*乡六方村,系租赁长丰县造*乡六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建设用地进行生产,用地面积20亩,新增印刷机、淋膜机、分切机、吹膜机、制袋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塑料制品3900吨、纸制品6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淋膜、印刷、吹膜、烘干等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淋膜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并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吹膜、印刷、烘干及危废间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并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工 (略) 理 (略) 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废气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34/4812.4-2024)表1相关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相关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 (略) (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1.553t/a。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 (略) 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堃 (略) 合肥堃源新材料食药级纸、塑包装新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合肥堃源新材料食药级纸、塑包装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造*乡

建设单位

合肥堃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长丰县造*乡六方村,系租赁长丰县造*乡六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建设用地进行生产,用地面积20亩,新增印刷机、淋膜机、分切机、吹膜机、制袋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塑料制品3900吨、纸制品6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淋膜、印刷、吹膜、烘干等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淋膜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并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吹膜、印刷、烘干及危废间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并采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工 (略) 理 (略) 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废气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34/4812.4-2024)表1相关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相关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 (略) (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1.553t/a。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 (略) 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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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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