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第四批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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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第四批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情况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操作指引>的通知》(豫财债〔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现 (略) 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变更。变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 (略) -2024年第二季度重大事项变更复审结果表

(1)变更后-实施方案:新 (略) 双自联动创新示范产业园

(4)变更后-事前绩效:新 (略) 双自联动创新示范产业园

(3)变更后-法律意见书:新 (略) 双自联动创新示范产业园

(2)变更后-财评报告:新 (略) 双自联动创新示范产业园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操作指引>的通知》(豫财债〔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现 (略) 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变更。变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 (略) -2024年第二季度重大事项变更复审结果表

(1)变更后-实施方案:新 (略) 双自联动创新示范产业园

(4)变更后-事前绩效:新 (略) 双自联动创新示范产业园

(3)变更后-法律意见书:新 (略) 双自联动创新示范产业园

(2)变更后-财评报告:新 (略) 双自联动创新示范产业园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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