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环保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环保土【2018】22 号)的要求:“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行业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的企业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并对上述活动的结果负责”。为此福建 (略) 委托福建金中闽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福州一 (略) 地块
用地面积:(略)m2
地块地址: (略) 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后尾自然村
地块四至:北至G355,西至后尾自然村,南至大樟溪,东至兔耳山
中心经纬度为东经 119.(略)°,北纬 25.(略)°
地块规划:物流仓储用地(W)-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及现状存在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进行污染识别,并结合现场地块土壤采样检测结果,开展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形成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为福州一 (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知,本地块1960年前为荒地;1960年至1984年为住宅用地;1984年至1999年规划用地为工业用地,为福建省永泰县榕樟联合化工厂用地,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生产氯酸钠。1999年福建省永泰县榕樟联合化工厂被福州一 (略) 收购。1999年至2003年为福州一 (略) 建设期,2003年 (略) 生产用地,在生产氯酸钠基础上,增加高氯酸钾和双氧水、ADC发泡剂生产线。2021年3月福州一 (略) 停产退出本地块,2022年5月该地块由福建 (略) 收储,并对原福州一 (略) 生产设备及部分管线进行拆除(2023年7月开始对地块内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拆除,于2024年5月全部拆除)。
(2)土壤初步调查结论
(略) 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在本地块内布设44个土壤采样点,共送检土壤样品157个;地块内布设2个底泥采样点,采集送检2个底泥样品;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送检1个表层土壤样品;共送检样品201个(包含21组平行样,20组空白样)。在地块内布设9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共采集10个地下水样品。
根据据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检测结果,本次调查的福州一 (略) 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六价铬、萘、石油烃(C10-C40)指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略)-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T22点位六价铬超过第二类用地管控值);总铬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符合 (略)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色度、耗氧量、嗅和味、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六价铬、铅、钡、铝、铁、锰均有不用程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以及石油烃(C10~C40)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 号)中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关标准。
综合以上各阶段调查分析,并且根据采样分析结果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存在环境风险,须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金中闽 (略)
联系人:涂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环保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环保土【2018】22 号)的要求:“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行业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的企业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并对上述活动的结果负责”。为此福建 (略) 委托福建金中闽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福州一 (略) 地块
用地面积:(略)m2
地块地址: (略) 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后尾自然村
地块四至:北至G355,西至后尾自然村,南至大樟溪,东至兔耳山
中心经纬度为东经 119.(略)°,北纬 25.(略)°
地块规划:物流仓储用地(W)-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及现状存在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进行污染识别,并结合现场地块土壤采样检测结果,开展第二阶段(初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形成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为福州一 (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知,本地块1960年前为荒地;1960年至1984年为住宅用地;1984年至1999年规划用地为工业用地,为福建省永泰县榕樟联合化工厂用地,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生产氯酸钠。1999年福建省永泰县榕樟联合化工厂被福州一 (略) 收购。1999年至2003年为福州一 (略) 建设期,2003年 (略) 生产用地,在生产氯酸钠基础上,增加高氯酸钾和双氧水、ADC发泡剂生产线。2021年3月福州一 (略) 停产退出本地块,2022年5月该地块由福建 (略) 收储,并对原福州一 (略) 生产设备及部分管线进行拆除(2023年7月开始对地块内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拆除,于2024年5月全部拆除)。
(2)土壤初步调查结论
(略) 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在本地块内布设44个土壤采样点,共送检土壤样品157个;地块内布设2个底泥采样点,采集送检2个底泥样品;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送检1个表层土壤样品;共送检样品201个(包含21组平行样,20组空白样)。在地块内布设9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共采集10个地下水样品。
根据据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检测结果,本次调查的福州一 (略) 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六价铬、萘、石油烃(C10-C40)指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略)-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T22点位六价铬超过第二类用地管控值);总铬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符合 (略)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色度、耗氧量、嗅和味、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六价铬、铅、钡、铝、铁、锰均有不用程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以及石油烃(C10~C40)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 号)中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关标准。
综合以上各阶段调查分析,并且根据采样分析结果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存在环境风险,须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金中闽 (略)
联系人:涂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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